山东3起典型案例已先行组织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21.12.2017  20:26
  20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目前,包括章丘“10·21”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内,山东选择了3个典型案例开展试点进行研究与实践,另外两起分别为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医疗废物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5年12月18日,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内发现大量医疗废物被深埋在该公司院内地下,截至2016年1月19日,共清挖医疗废物1385吨,待修复土壤1000余立方米。2017年12月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及其他费用745.77754万元。2016年3月31日凌晨,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至莱芜市莱城区高庄镇街道办事处南冶村的一口废弃煤井内。废液渗入山东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正在作业的巷道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2017年7月24日,省环保厅、莱芜市环保局与山东道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赔偿金额共计229万元,将在6个月内分3期赔付到位。

  据悉,三起案件发生后,济南市章丘区政府、泰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莱芜市环保局分别对事发地受损场地进行了应急处置,并采取政府垫资的方式,先行组织对受损场地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本报记者马云云张玉岩崔岩

   [编辑: 张珍珍]
法制网:企业在院内大量深埋医疗废物被判赔745万
  记者今天获悉,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山东省环保厅代表省政府诉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山东天一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及其他费用745.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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