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监管
09.08.2016 17:1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山亭区环境保护局召开局会议,要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范围, 结合当前环保工作形势和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创环境监察新模式,全力提升环境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治污设施检查。要采取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正常监督检查与夜查、日常监管与节假日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与排污收费并举的措施,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场检查中,向企业耐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是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如实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自觉缴纳排污费。
三是建立规范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新体系。对全区排污企业的排污量进行严格核定,特别对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依据、程序、核算”三到位,为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节能减排等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同时,结合排污费征收情况和监测数据,在完善一企一档的基础上,采取严格执法、多跑勤催、耐心说服等措施,依法核算征收,严格做到时间、任务两同步。
四是认真查处来信来访。继续坚持重大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般案件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作为治理污染的重点和突破口。
五是加大环境监测工作的力度和频次。结合环境监管工作,除完成常规例行监测工作外,要逐步加大对重点监督企业监测力度和频次,为环境监管和排污申报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9.08.2016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