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审理办法》

29.07.2016  15:36

为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切实履行审理职责,防范审计风险,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日前,临沂市兰山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共3章17条,分别从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文书复核、审计程序合规、审计业务会议组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把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落实到审计工作各个环节。

该《办法》规定,局法制科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为依据,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以审计组通过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审计管理系统交互上传的电子资料和直接报送的有关纸质资料为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审计项目审计质量实施监督。

该《办法》要求,局法制科在7个工作日内对审计结果提出书面审理意见,出具《审计项目审理意见书》,审计组及时据以修改和补充有关资料,并在7个工作日将修改资和补充料送交局法制科再次审理,并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计结果文书印发后在1个工作日报局法制科备案。

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项目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杜广鹏)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