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原山集团鲁山林场套取国家安居资金3789万

18.08.2015  13:29

大众网济南8月17日讯(记者 李兆辉) 大众网记者从审计署官网获悉,17日,审计署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淄博市原山林场(原山集团)、鲁山林场(沂源县国有鲁山林场)两大国有林场套取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资金数额高达3700多万元。套取的手段主要是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

这次审计是按照国务院部署,落实“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计划的第3次审计。自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揭露了部分安居工程资金被套取挪用、筹集和拨付不到位、优惠政策未落实,以及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其中有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这16个套取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包括山东淄博的两大国有林场——原山林场和鲁山林场。

审计署发现,原山林场(原山集团)和鲁山林场通过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套取林区危旧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3789.95万元。

审计署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一些单位法纪意识淡漠、有意套取资金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相关部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资金;二是受财力不足、融资支持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有些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缺乏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及时付款的能力,形成拖欠工程款;三是住房保障与税费征管部门信息不共享,缺乏协调衔接,造成一些安居工程项目不能按规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四是有的单位缺乏成本意识,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申请建设资金,有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金被挪作他用或闲置。

针对以上情况,审计署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套取、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促使有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