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依法对古邵港各码头进行停产整改

29.03.2016  10:10

  近日,峄城区按照省、市督查组检查和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严格落实《峄城区古邵港暨206国道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古邵港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该区成立了以区督查局局长为组长,古邵镇镇长为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及古邵镇为成员的峄城古邵港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区环保局于3月25日-28日依法分别对古邵港各码头进行勘验,并向码头业主依法下达了《关于责令古邵港区各码头进行环保整改的通知》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港区码头各经营业主立即停产,对物料堆场、路面扬尘、密闭输送系统扬尘等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切实落实古邵港区码头停产治理工作。 

  整改工作完成后须经工作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擅自恢复生产的,将依法查处,从重处罚。 

  区国土分局一同参加了此次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