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积极完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体系
近几年来,枣庄市峄城区围绕“政策支撑保障发展、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体系,坚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走教育强区之路,稳步推进区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制定制度保障。制定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区、镇两级财政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价各镇(街)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镇(街)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要求。2011-2013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分别是:26292万元、32015万元、3397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2.8%、19.5%、6.1%,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是83282万元、93950万元、9698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5%、12.8%、3.2%;中小学生均事业费逐年增长:2011-2013年小学生均事业费分别是:4980元、5624.5元、5692元,初中生均事业费分别是:8101元、8804元、8860元;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做到了逐年增长:2011-2013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是1067.3元、1231.5元、1452元,初中分别是1449元、1547元、1609元,教职工月工资逐年增长,分别是3800元、4050元、4200元。
三是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制定了《峄城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资,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辖区内的59所中小学,达标学校58所,基本达标学校1所。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比例98.3 %,基本达标学校比例1.7%,不达标学校比例0%。
四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拓宽教育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近三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20%的规定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教育支出预算,保证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财政对教育预算内拨款逐年增长,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同时,对超收财力优先安排教育支出。拓宽教育资金渠道,落实教育投入政策。(枣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