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成绩单崂山被罚150万元 谁污染了青岛绿肺

08.02.2015  22:08

  昨日发布的2014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显示,崂山区因为2014年PM10的改善值比规定目标恶化5微克/m³,须向市财政缴纳150万元生态补偿款。一直以来,崂山区山林葱郁、空气清新,被称作青岛“绿肺”。这么一块风水宝地,为什么也会因为空气质量被罚款呢?记者采访了解到,2014年崂山区因啤酒城改造等大项目的动工,导致可吸入颗粒物(PM10)恶化明显。

  崂山缴纳150万生态补偿金

  2014年,市政府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等六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各区政府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PM2.5年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6%,超过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改善6%的目标,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

  根据省环保厅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各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数据,比照各区2014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城阳区分别获得市财政奖励1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万元、110万元,崂山区需向市财政缴纳150万元。

  崂山为何被罚?PM10和PM2.5改善均未达标

  那么,市民公认的“青岛绿肺”崂山区,为何会出现生态倒罚呢?记者采访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了解到,由于本次生态补偿金按照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情况分别计算,也就是说,奖罚主要看的是年度变化值。

  根据各区市改善数值规定,崂山区2013年度PM10为96微克/m³,PM2.5为59微克/m³;市环保局作出的改善目标值为2014年崂山PM10为82微克/m³,PM2.5为55微克/m³;而崂山区2014年完成的数值为PM10为101微克/m³,PM2.5为58微克/m³。

  这也就意味着其两项指标都没达标,根据计算处罚规定,崂山区共计处罚生态补偿款150万元。

  为何改善不力?近几年崂山开发影响大

  根据分析,崂山区由于近年来处于高度发展期,无论是房地产还是其他行业,都开始大面积向该区转移,加之修路、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给该区的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改善增加了难度。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随着崂山区的开发,该区的空气质量已不再领先,根据近两年考核,崂山的环境质量不是很乐观,在六区市的对比中,崂山最好成绩也就是中上游。(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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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到更好的防治空气质量污染呢?2014年,青岛制定了《青岛市2014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制订了八个方面共40条具体措施。开展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既有设施逐步淘汰或改用清洁燃料,年内发展清洁能源供热;新上工业和供热燃煤项目叫停;发展清洁能源供热 ;改造燃煤锅炉;开展新一轮淘汰黄标车等措施来治理大气污染。

  记者了解到,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开展,各县级市暂不开展。主要原因是,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依据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按照国家要求,青岛市区从2013年开始实施国家新空气质量标准,相应按照新指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各县级市2014年开始实施。

  各县级市2013年和2014年采用不同监测指标,无法衡量2014年的改善程度。此外,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在我市是首次实施,需要不断完善,2014年先在市区开展,下一步将视情况适时扩大范围。

  补偿金如何计算?改善1微克/m³,补偿金增10万元

生态补偿金按照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