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出台 范围扩大至部委领导班子

14.08.2015  18:32

  昨日,中纪委全文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专项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等被写入条例,巡视范围扩大至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力度、强度、效果大幅提升,其在反腐斗争中发挥的作用获得外界盛赞。不少官员涉嫌贪腐的线索通过巡视发现,一些外媒直指巡视已成中国反腐倡廉行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条例将中共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这把党内监督的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紧扣中共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较大调整。新版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

  中共加强巡视工作,让其当好“千里眼”,不仅要找出“老虎”,也要发现“苍蝇”。为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

  早在2013年,首轮中央巡视就改进方式方法,开始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自此,巡视组组长摘下“铁帽子”,实现了一次一授权。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内容 “专项巡视”写入工作条例

  专项巡视是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与常规巡视相比,专项巡视更加机动灵活,打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巡视强度力度因此全面提升、效果显著。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这就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范围 中央部委领导班子纳入巡视范围

  新条例对巡视对象作了重新界定,扩大了巡视范围,将“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相应规范。

  中纪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作了重新界定,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也作了相应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