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山东对领导插手土地招标、买官卖官严肃惩处
人民网北京10月10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3月29日至5月28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山东省进行了巡视。7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山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
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通报”介绍,一是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立查腐败案件处理情况,对少数案件处理偏轻的情况进行总结反思,加大有关案件涉案人员处理力度。菏泽市对刘贞坚案没有处理的23名行贿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莱芜市对单增德案没有处理的6名涉案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4月份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640件,同比增长15.1%,涉及厅级干部19件,县处级干部218件,处分6094人,移送司法机关340人;省纪委立案18件,同比增长50%,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全省检察机关4月份以来立查副处级以上干部80人。巡视和整改期间,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万同,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在模,菏泽市副市长刘国生,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等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中央巡视组先后分四批向省纪委移交信访件285件,目前已办结66件,正在办理219件。对中央巡视组转交省纪委处理的其他信访举报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已办结39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7人,移送司法机关169人,组织处理132人。对中央巡视组转交我省的16312件信访事项,目前办结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51.6%。四是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下发了《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选择2个市、2个省直单位进行试点,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严防领导干部违规获取、占有多处房产问题
“通报”指出,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有的省级领导分新房未腾退旧房的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7月25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干部违规多占房产问题的通知》,目前涉及的省级领导干部已经落实了整改要求,同时对省管干部住房问题进行了摸底核查和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房改遗留问题、集资建购房问题和干部异地调动住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上进行了严格规范。
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一是集中查处工程招标和土地转让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月份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重大项目运作不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的案件37件,涉及领导干部50人,处理领导干部36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严肃查处了烟台市政府原副市长王国群、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时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全省17市已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集中到平台实行阳光操作。在国土资源领域,对现有44项(包含75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41个子项,精简比例为54.7%。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发证的探矿权实行市场化管理,以招拍挂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开展了对全省13个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对36件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用地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完成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整合工作。自今年8月份开始,计划用2年时间,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对个别地方买官卖官 依法惩处
“通报”指出,一是深入做好重点案件查处工作。迅速启动对刘贞坚受贿卖官案相关行贿人员的调查处理,对涉案的行贿买官人员全部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此外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建立了干部处理等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的办法》。今后,凡涉及买官卖官案件或省管干部违法违纪的,有关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责任倒查和对行贿买官人员的处理。三是加大对买官卖官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实行买、卖同查,依法依纪严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涉及行贿买官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惩处。
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 防止少数党员干部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造假
“通报”指出一是在全省部署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省组织124人,共审核干部档案4313卷,其中省管干部档案2528卷,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档案1785卷。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整理汇总有关情况。对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组织部检查组反馈的立项督查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制定下发《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对将纳入本级党委管理范围的拟提拔重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和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在内的新进干部队伍人员,一律先严格审核档案。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清前一律不进入酝酿或任职、调动、录用程序。三是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研究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实施意见,下发了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保管关、出口关,严格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程序,严肃查处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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