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竞相下乡涉农 亟需建监管机制防范非粮化

29.12.2014  10:22

   工商资本竞相下乡 “非粮化”现象如何避免

   中信集团出资约33亿元成为隆平高科第一大股东;中农发集团进入国内种业,累计投资12.6亿元;褚时健、柳传志、潘石屹投资果蔬产业,“褚橙、柳桃、潘苹果”风靡市场……一时间,貌似“低矮矬”的农业产业纷纷被工商资本竞相追逐。

  专家指出,在当前农业发展新形势下,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建设。但相关部门亟需采取措施,防范由此引发的“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农民失业等社会问题的发生。

   工商资本何以竞相“下乡”

  “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后期、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历史新阶段。根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在这一阶段,会出现工业产能相对过剩、农产品需求快速增加的现象,社会利润的分配也开始向农业领域倾斜——这是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历史大背景。”中信现代农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毛长青说。

  专家指出,我国农村缺资金、缺人才,缺先进的管理,为发展现代农业,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具有一定必要性。而从实践情况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往往可以带来丰裕的资金、优良的品种、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

  “近些年来,工商企业租赁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现象越来越多。工商企业租赁土地经营,从积极的方面看,可以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指出。

  “与过去小农经济不同,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经进入到大规模市场化、商品化的发展新阶段,农业的产业链明显拉长,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正在加剧,当小农资本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时候,工商资本的进入已成必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说。

   警惕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带来“非农化”问题

  专家同时指出,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如果不加限制地让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直接生产领域,大片圈地,一方面会导致农业生产的“非粮化”趋势,引发粮食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会挤压农民就业空间,影响农村的稳定。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有利也有弊。弊端是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容易加剧‘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

  四川省社科院学者郭晓鸣研究认为,在一些国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特别是进入农村大规模流转土地的过程后,往往与“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相联系,土地流转规模越大,“非农化”和“非粮化”就发展越快。“非农化”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及到我国的农产品供给安全,“非粮化”则必然加剧粮食安全的压力。

  “在我国现实国情下,推进土地流转不仅要显著提高规模经营水平,而且必须实现保障农产品和粮食供给安全的基本目标。因此,对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造成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郭晓鸣认为。

  近年来,工商资本进入我国农业的趋势日益明显。而一些工商企业在从事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后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同时,还直接租赁农户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环节。数据显示,到2014年6月底,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已达到3864.7万亩,呈逐年上升趋势。

   亟需建立工商资本涉农监管机制

  “为了避免农村出现大资本排挤小农户,避免出现土地的大规模兼并,避免大批农户丧失经营主体地位,必须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采取慎重的态度。”韩俊认为,随着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参与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迫切需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韩俊建议,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要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查。特别是要防止工商资本下乡租赁承包地后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搞“非农化”或“圈而不用”,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工商资本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要形成带动效应,而不是形成挤出效应。”张晓山认为,工商资本主要应进入农户家庭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的农业生产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并注意和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确保以农户家庭为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张晓山建议,要抑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负面影响,防止可能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倾向,首先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其次要建立动态监督制度,第三要加强事后的监管,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防止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而遭受损失。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