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济南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 人均月薪4376元

29.06.2015  11:14

  28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为4376元。

  和济南市2013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73元相比,2014年的平均工资涨了503元。这一变化将影响到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根据《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济南市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会带来何种影响?今年7月开始,参保单位按缴费下限申报时,缴费额要增加了。“各参保单位在申报社会保险时应及时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参保单位工资发放未超过社保缴费下限的,应按新公布的缴费下限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后应根据申报结果,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应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缴费。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来说,意味着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影响社保卡的正常使用和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链接 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缴?

  社会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记者 赵璐)

   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013年 3873元 2014年 4376元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3128元下限调整为2626元

   带来的影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来说,意味着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

  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每月最低缴纳额调整为525.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每月最低缴纳783.88元

  按照10%的比例每月最低缴纳962.8元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