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五个突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突出开发重点。开发任务和投资重点向粮食产能大县、水土资源条件较好、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倾斜。围绕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向产粮大县集中。以粮食主产区为中心,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是突出资金整合。在安排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时,立足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主导产业或重点项目为平台,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把不同来源的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责任明确、合力建设、优势互补、各记其功、荣誉共享”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投入项目建设。郯城、兰陵两县区积极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项目安排与县国土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县水利局小农水重点县、县农业局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沂水、莒南等县积极开展土地治理项目与水土保持、土地整理等支农项目整合,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突出产业开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坚持按产业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将资源优势明显、有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好、覆盖农民面广的优势产业,确定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重点。郯城、兰陵、罗庄、沂南、河东、兰山等平原县区重点扶持发展粮食产业,沂水、蒙阴、平邑、费县、蒙阴、莒南等丘陵山区县在确保粮田面积稳定、粮食总产不减少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粮油和高效林果等特色农业。
四是突出园区建设。把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行“项目立在园上,园建在项目上”的开发机制,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优先选择已流转或托管土地进行农业园区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地方立项,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同时,在项目规划时,积极招商引资,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到农发项目区进行土地流转或托管,进行农业园区或基地建设,通过园区建设提升开发档次和效益。
五是突出因地制宜。在项目建设内容安排上,把落实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尊重群众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征求当地干部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程实用,围绕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确定具体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