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五措并举稳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行动
今年以来,滕州市委、市政府将城市违法建设治理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一号工程来抓,坚持五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实现了拆违控违全覆盖、无盲区,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3359间(起)、建筑面积44395平方米,实现了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零增长”的目标。
一是宣传为先,广泛发动。在人口密集、违法建设易发区域,通过设置宣传点、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展板、扎制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以《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典型控违拆违案例为主要内容的高密度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关于严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管理意见》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增强了市民抵制违法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每次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做好充分的动员和宣传工作,讲透政策,向违建业主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并预留了充分的时间清理财物等,变强拆为主动自拆。
二是依靠群众,关口前移。12319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违法建设,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出勤、查处。针对滕州市镇街区域广、村庄多的实际,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街、执法中队、社区居委会三级联动机制,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拆违控违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明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聘请小区业主、村庄居民为义务监督员,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确立了“三个一”的管理标准,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实现了违建信息及时预判、违建现场及时劝阻、拆违队伍及时反应的关口前移制度,使镇街拆违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党建引领,先锋示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学促做、学用结合,以“创卫先锋党徽闪耀”等活动为载体,以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拆违控违为突破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违法建设者利用节假日、晚上执法队员休息而留下的监管真空抢建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实施“四班三运转”制度,开展错时执法活动,有效填补了执法时间上的真空,实现执法全覆盖、无盲区,切实提高了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度,有效破解了违法建设者和综合执法人员“打游击”尴尬现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员干部主动亮身份、当旗帜、做表率,加班加点,累计加班奉献21万小时,开展集中整治80余次,其中,拆除乱搭乱建、违章棚厦2300余处。
四是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针对住宅小区、侵占农用耕地乱搭乱建等现象,有计划开展专项行动,着重从政策上完善对存量违建的消化制度,努力做到区别对待、分类处理、逐年解决。针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利用2月底至4月底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打响拆违控违、善国路整治、重点部位治理“三大战役”,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210余处,强制拆除454间(起)、8880平方米,做到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零容忍、严打击、重处罚。
五是完善制度,长效监管。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严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一轮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行为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将规划调整区域纳入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关于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申请市政府授权对违法建设直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在规划执法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管理体系,先后在城区四个街道设立四个副科级执法单位,负责镇街辖区内违建查处与治理工作,按照“以片为主、以路为辅”的原则,将规划区内的193个村居以及城区周边镇新纳入规划区的90个行政村全部纳入违法建设管控范围,将管理责任明确到中队、个人,建立条块结合、权责清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违法建设管控责任体系。(执法处 王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