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制度

29.11.2017  18:25

      潍坊市法律援助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推进 “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在借鉴杭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和采取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制度。

   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是指:以当事人诚实守信为前提,针对具备法律援助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援助有关规定,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法律援助机构先予以受理、审查并指派,同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事后由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

      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制度,作为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有益探索,将突破过去“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僵硬规定,将补正材料与受理、审查、指派两个步骤同时进行,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开辟一条少跑腿、快办事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受群众因缺少部分材料但时间紧急、急需办理的问题,法律援助惠民“诚信通”制度的实施,必将对潍坊市诚信城市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