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专项方案提升全市特殊教育水平

11.11.2014  11:13

为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近日,泰安市教育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泰安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

方案》确立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教格局,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教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教体系。到2016年,全市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达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通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段教育。二是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特教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加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与指导,加强“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到2015年,依托现有资源,全市创建2个以上省级“康教结合”实验学校。三是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5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每年安排8—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四是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建设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泰市、东平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实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设置资源教室。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定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实施特教教师专业证制度,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教师职务(职称)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六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加强特殊教育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方案》还制定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各级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建立特殊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泰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