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意见》,对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为保障公众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意见》提出,要统筹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获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改造升级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和拓展工作触角,着力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改造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普法宣传、协调联动、综合服务、政务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整合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服务产品,建设市级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各个领域各类群体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延伸。深入实施《法治潍坊建设纲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实施“普法惠民生”工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推进法治文化与潍坊特色文化深度融合,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强化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覆盖,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积极开展公益性基础性法律服务,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以及代理申诉工作。突出抓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听证法、警民联调、律师参与“三项机制”,强化调解效果。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全程质量监管。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着力在标准制定、衔接联动、融入融合、精准服务等方面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有潍坊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和常态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制定购买产品目录,明确各项服务保障标准。强化宣传引导,畅通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渠道,促进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