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方案》试点实施班主任“职级制”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 《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开始试点实施任期内班主任“职级制”。
青岛市通过探索实施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成立优秀班主任工作室,举办班主任工作论坛和公益讲座,探索完善班主任培训、激励、评价等机制,鼓励全市中小学教师都来争做班主任、争当优秀班主任。班主任等级制将建立初级班主任、中级班主任、高级班主任三个职级序列。《班主任职级评定综合考虑班主任工作年限、工作成绩、个人业务能力等各方面。学校将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专家、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班主任职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班主任职级制认证条件及办法,每学年根据需要开展班主任职级评定工作。
各学校每学年将定期为班主任教师免费发放班主任工作相关书籍。实行班主任专业培训制度,新任班主任岗前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以5年为周期,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4学时,逐步实现班主任持证上岗。至今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是由财政按照学校班级数每个每月800元标准发放,试点班主任“职级制”后,班主任津贴的70%按月发放,其余30%由学校根据班主任职级及考核情况,制定津贴发放办法。不兼任班主任职务期间,不再享受班主任有关待遇。为鼓励教师长期连续担任班主任,学校对于连续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师,可聘为“首席班主任”并在津贴等方面落实好相关待遇。
青岛市教育局将于2014年11月到2015年8月在部分区市、学校试点中小学班主任创新实验工作。试点区市、学校可从实验内容中选择试点项目,也可根据区市、学校实际,在班主任工作其他方面进行改革试点。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总结试点经验,推广成功典型,在全市推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工作。(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