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28.02.2017  01:37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创新型泰安建设,泰安市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发〔2017〕2号)。《意见》分11个部分、42条,对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作了全面部署。
          一是提出了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构建具有泰安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业比重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等主要目标。二是概要阐释了建设具有泰安特色“塔型”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明确体系构成和目标定位、建设路径和推进措施。三是提出了通过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科技经费管理机制、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等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的思路和政策取向。四是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体现了政府鼓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既涉及落实好国家、省、市现有政策,也提出了若干新举措。五是推进科研机构创新发展。对应国家、省里的改革部署,针对泰安市科研单位实际,明确了科研单位改革的基本路径和支持政策。六是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利用国家、省级层面科技品牌示范作用,发挥驻泰高校多、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形成全市高端创新品牌带动、智力资源汇聚、创新成果凸显的良好局面。七是完善人才发展和激励机制。突出“人才是科技创新第一资源”理念,明确了“创新人才哪里来、如何用好留得住、人才创新成果怎么评价”。八是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财政科技经费杠杆作用,以贷款担保、贴息、后补助和风险补偿等形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九是构建市场化科技服务产业体系。立足为科技创新提供公益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降低企业主体创新创业成本。十是提升科技开放合作水平。加强科技对外开放,聚集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十一是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生态。突出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