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制定四项举措落实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精神

20.11.2015  18:09

      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暨“法德共进”经验推进会召开后,淄博市司法局迅速召开专题党委会和局务会,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研究确定四项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制定印发三个指导性文件。制定出台《淄博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制定出台《淄博市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制定出台《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精心打造淄博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二是强化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在莲池公园注入齐文化、孝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元素,将公园打造成为集观赏娱乐和法治宣传、道德教化、教育引领等功能为一体的淄博市法治文化公园。指导督促8个区县加快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或主题公园,88个乡镇(街道)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近千个中心村(居)建立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形成梯次结构,整体推进。鼓励引导各部门各单位打造具有部门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组织推荐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申报,以推进全市法治文化载体建设进一步固定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开展“送法进村居”活动,选取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20余部法律法规,针对村(居)“两委”成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人群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写《农村法律知识问答500条》,向全市每个村(居)免费发放。以考促学,组织全市3500多个村(居)16000多名“两委”成员进行大规模普法考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依托全市近千个中心村和73个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文化大院(中心),添加法治文化元素,建设具有辐射效应的农村法治文化基地(中心)。

      四是部署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淄博日报》头版发表淄博市委副书记于海田的署名文章——《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全市各级各执法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召开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交流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经验,部署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市第三届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举办首届淄博律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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