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力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就业

31.12.2014  11:59

    近日,记者从市就业办获悉,我市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划今年新增贷款5000万元,目前已发放到位,大大调动了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创业和再就业,推动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我市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明确专人负责,与小额担保贷款公司合作,坚持办理过程公开、公正、合法、及时。   同时,提高额度,扩大范围。充分发挥资金扶持创业的激励作用,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城乡妇女等人员从事微利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性项目,均视为微利项目】,均可申请10万元以下的贴息贷款,微利项目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含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的3个百分点),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人员,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申报小额担保贷款小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达到现在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加大培训力度。聘请创业、工商、金融等方面专家与创业人员面对面交流,提高创业热情、坚定创业信念,并帮助办理工商登记、贷款等相关手续。并发挥“创业专家指导志愿团”的作用,把小额贷款与创业指导结合起来,开展“一对一”服务,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