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制度改革

20.03.2015  16:53

 

泰安市司法局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去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9件,同比增长38.7%,为司法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在看守所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市公安局出台相关文件,在全市看守所设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值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零距离”对接。 二是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执业纪律。建立健全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遴选、律师值班、签到考核等七项制度,明确了严禁值班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进行有偿服务、严禁私下传递信件、杜绝推诿扯皮等十项纪律要求,确保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探索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队伍。按照严格条件和要求,遴选有刑事专长的律师组成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学习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刑事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新老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搭配办案模式,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看守所大多设立在郊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较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更复杂等实际情况,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沟通,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激发了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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