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加强春季开学中小学收费管理
06.03.2015 19:3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春季开学临近,济南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做好收费工作。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另立项目乱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二是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牌、公示栏等规定的形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示。
三是严格落实收费管理责任。不断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出现。对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济南市教育局)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6.03.201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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