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关于加强市区露天烧烤餐饮规范管理的意见》

04.05.2016  23:34

昨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市区露天烧烤餐饮规范管理的意见》,今后,开展室外烧烤餐饮经营,不符合规范的将被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治。

意见》要求,开展室外烧烤餐饮经营,禁止在室外进行烧烤加工、制作等行为,所用烧烤炉具必须配备油烟控制处理设备,油烟排放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经营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治。

此外,室外就餐要按照划定区域、审批数量摆放就餐桌椅等用具,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位和绿化带。城市主要道路两侧,行政办公区、校园、商业密集区、居民小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区域禁止经营室外烧烤餐饮。对擅自占用或者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等的经营者,依据相关法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意见》指出,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相关部门将会依法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市各城管执法部门将全面排查流动烧烤摊点分布状况,采取错时执法、集中检查等方式开展清理,对多发、高发、易反复的重点、难点区域要采取定岗固守等方式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流动烧烤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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