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改委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服务效能

08.03.2016  11:52

2014年以来,东营市发改委认真落实“放、管、服”三管齐下的要求,以流程再造、搭建平台、靠前服务为抓手,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市效能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前两名,被表彰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一)压减审批前置事项。 从2014年4月份开始,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利用4个月的时间对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甄别,取消了上级无硬性规定的前置文件。招标方案核准、水资源论证评价意见、资本金证明等3项不再作为前置要件;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取消安全审查意见前置;不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取消选址意见书前置;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改扩建项目取消用地预审前置。由此,企业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可少跑2个部门,节约1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办理项目核准手续时可少跑5个部门,节约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时可少跑2个部门,节约2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再造行政审批流程。 为减少手续办理所需时间,建立了预审查、“绿色通道”、联审联批等制度,对运转流程进行“内部挖潜”,对各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最大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力争达到全省17个市最短。项目核准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节能报告表和报告书审查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项目备案由3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招标方案核准和节能登记表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三)编制审批服务指南。 为解决“走弯路”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审批最新规定,在全省地市级率先出台《政府审批与核准项目和事项申报指南(2015年)》,列明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在城建、交通运输、农林水利、能源、社会事业、外商投资、信息产业等8大领域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明确了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申报材料和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通过民生直通车、门户网站、明白纸等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申报指南》的知晓率,让办理单位对当前项目审批的最新规定、标准、程序一目了然。

(四)搭建政务服务平台。 为解决单位在科室、大厅“两头跑”的问题,把全委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大厅我委窗口,严格执行“一窗受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并选派3名业务骨干承担窗口受理工作。按照“遇事不推,小事不烦,工作不怨”的要求实行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务,规范了前后台运转制度和流程,对项目审批转报内部运转各环节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每日在委网站上更新登记、受理、办理情况,绝不允许因立项或转报手续拖延而影响项目建设进程,从而实现服务态度“零投诉”、服务项目“零积压”、服务受理“零推诿”。

(五)靠前服务项目建设。 把服务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定期调度反馈制度,开通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每季度到项目一线现场调研,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归纳梳理后商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4月27-30日,全委分八组到全市9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推进项目现场进行了调研,汇总了项目单位在土地、资金、前期手续、迁占等方面37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23项解决方案。积极为银企双方牵线搭桥,每年年初牵头召开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推介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缺口。2014年帮助56家企业解决资金64亿元,2015年向26家银行推介了92个重点项目,帮助62家企业达成贷款意向214亿元、落实用地指标1100多亩。

(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事中”监管,先后制定中介机构参与节能评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委托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实行内部评审等5项制度,规范57项工作流程图,完善了项目申报、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等机制。加强“事后”监管,实行了扶持项目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项目合规承诺书制度,逐步形成在申请扶持项目过程中“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制度,各县区所有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都要在发改内网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出台加强政府扶持项目稽察意见,建立稽察项目库和专家库,定期对中央和省市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稽察,及时惩戒被稽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