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 上半年临沂获赔最多
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5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级财政共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9821万元。其中,临沂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位列全省第一。
今年上半年以来,临沂“铁腕治污”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铁腕治污”的做法是否值得肯定,能否在全省推广?发布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用一系列数据介绍了临沂的成绩。今年上半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前列,其中,细颗粒物(PM2.5)同比改善24.8%,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改善11.6%,列全省第二;二氧化硫(SO2)同比改善35.4%,列全省第一;二氧化氮(NO2)同比改善16.9%,列全省第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同比增加了19天,列全省第六;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了19天,列全省第一;获得省级财政发放的生态补偿资金979万元,列全省第一。
葛为砚说,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现明显改善,是临沂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环保部约谈要求,开展“铁腕治污”的成果体现;也是近年来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加大环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成果体现。
“今年2月份被环保部约谈后,临沂市变压力为动力,把大气污染防治摆上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在对华东督查中心检查通报的13家企业进行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市域内企业,共对57家企业停产治理、412家企业限期治理,清理土小企业1409家。”葛为砚说,与此同时,临沂还把约谈作为临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机遇,确立了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双促进”的总体思路,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措施。
“临沂市的大气污染,是由于该市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合理,违法排污企业长期不落实环保部门整改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超环境承载能力造成的。”葛为砚说,这次,临沂市对不计生态成本、不讲法律规矩的严重污染行为果断叫停,既是依法治国、维护环保法律法规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对这种“铁腕治污”的做法,应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