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召开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动员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省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印发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2015—2017年试点建设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和市教育局分别就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崔洪刚市长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就扎实做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滨州市地处沿海和诸河下游,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决定了水生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全市水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大机遇,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滨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将水生态建设工作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以这次创城为抓手,站在更高的层次,站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谋实事的角度,开展好各项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这次创城工作机会来之不易,工作任务也异常繁重。全市各级部门要凝聚合力,突出重点,抓好任务落实。一是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抓好灌区建设、河道拦蓄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城乡供水体系建设,力争灌区干渠节水衬砌率在建设期末达到90%,到2020年完成全部大型灌区的干渠衬砌,全市一次性蓄水能力突破10亿方。全力推行水利“116”服务模式,提升供水管理水平。二是深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严格制度刚性制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保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9立方米以下;要全面加强地下水管控,对漏斗区进行严格的封井并网,转换水源,实现地下水位的稳步回升;要做好节水工作,要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对超计划用水执行累进加价制度。要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力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以上。三是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抓好农业生态化提升改造,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力争全市农业化肥使用强度降低至280千克/公顷;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现工业污染源头治理;狠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雨污分流体系,力争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各县区要全力做好城区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力争70%以上的乡镇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四是全力推进水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四环五海”生态水系的提升,加快推进张肖堂渠沉沙池建设,全力实施好新立河、秦皇河综合治理工程;要加强河口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在沿海开发过程中同步实施好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海域自身污染治理,还给人民群众一个“碧海蓝天”;要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完成沾化区芦苇湿地生态整治项目、无棣黄河岛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9处人工湿地与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探索完善水生态保护机制和水生态政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指标约束,实行终身追责,提升各级政府对水生态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打造特色水景观和水生态文化,要努力实现水利工程景观化,打造好黄河文化“长廊”,积极构建水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和社会宣传体系,创建和命名一批水情教育基地,形成良好的社会水文明意识。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领会贯彻上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扎实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措施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重点任务的实施推进;要抓好分步实施,突出抓好开局起步,提升各项工作标准,确保工作实效,要科学安排项目,制定推进计划,合理确定年度目标,避免出现前松后紧;要强化督导考核,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面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的水生态文明意识,让群众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感受变化、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