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出台意见 加强公证队伍管理

20.12.2017  10:34

    为全面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树立公证行业良好形象,推动公证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司法部关于严管公证队伍的部署要求,近日,日照市司法局结合公证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公证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日照公证队伍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分析了队伍建设的现状,就加强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以及强化队伍管理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各公证机构要与事业发展同步搞好人才发展规划,对今后十年或更长时间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作出切实可行的规划。要择优选人用人,通过公开考试、定向招聘等形式逐年面向社会选拔一批素质高、专业强的公证人员。鼓励和引导公证辅助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优化公证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层次结构,增强公证事业发展后劲。

  《意见》强调,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学习培训,围绕新法规、新业务,在办证程序、制度执行、作风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对公证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每位公证员及辅助人员每年受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要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主线,严把公证员在受理、审批、办证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严格执行司法部“五不准”要求,严控假证错证的发生。严格执行公证员执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对公证员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纪公证员的查处力度,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公证员,予以淘汰退出。对公证质量连续三年不及格的公证员,停止执业,严肃整顿。同时,要严格规范和加强对公证员助理的管理。

  《意见》要求,各区县司法局、各公证机构要高度重视,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公证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任务来抓。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公证队伍建设领导协调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公证机构负责人是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业务和队伍建设要两手抓,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同时,要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团结好、服务好广大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努力建设好“公证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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