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
近日,枣庄市司法局印发《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职能作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热潮。
枣庄市司法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条措施:
一、充实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实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团,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律师组成顾问团,服务党委政府重大经济决策,特别是协助党委政府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处理重要经济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二、大力实施“法律服务进国企”工程。组织全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为国有企业搞好服务,配齐配强法律顾问,争取2018年底前在全市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全部设立法律顾问或司法办,使有法律顾问的企业达到90%以上,依法支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法律服务,在民营经济园区、工业园区内设立法律咨询室,在大型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设立法律顾问点,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12348”值班人员定时值班,及时为民营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四、积极开展“法律帮扶”活动。坚持把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村,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村设立法律顾问室或联系点,对困难企业实施法律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深入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引导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和各类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起草、审查生产经营合同,为企业产供销提供法律建议,依法协助企业搞好改革工作,促进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律师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新型经济组织的能力,积极为高新技术、金融证券、外经外贸企业和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公证见证作用,依法为企业办理各类企业经营合同、企业股权和农村各类承包合同公证,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规范各类经济行为;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网络的作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及时为各类经济组织做好电话咨询;充分发挥企业司法办的作用,主动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当好法律参谋,帮助企业草拟、审查和完善生产经营合同,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建议。
六、开展诉讼代理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的作用,深入开展“依法维权”活动,以诉讼代理服务为重点,运用代理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依法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全市经济秩序安全。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数额较大、经济关系复杂的外欠款,组织精干力量,全力帮助企业追缴;对侵犯企业财产权、商权专用权和专利技术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积极帮助企业运用诉讼手段,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及时妥善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镇街调解中心和各类调委会的作用,对涉企社会矛盾纠纷要在领导上倾斜,精力上倾斜,措施上倾斜,依法妥善处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纠纷,重点调处和化解企业周边相邻的矛盾纠纷,理顺企业和地方的关系,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八、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组织各级普法部门和组织紧扣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推进普法教育,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不断强化企业普法宣传教育;以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强化普法力度,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服务与企业发展论坛、设立服务企业法律工作机构等多种形式,搭建服务经济发展的平台,促进双方交流,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十、不断完善法律服务承诺制度。指导法律服务部门进一步公开服务项目、条件要求、工作程序、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用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程序为经济组织和群众服务,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