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 构建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
构建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推行日常管理监管机制。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市场管理员、协管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门前、摊位“五包”责任,实行晨会讲评和市场巡查制度,建立市场准入、食品索证索票、农产品监测、衡器管理、先行赔偿等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共帮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0余个,配备市场管理人员50余名,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1500余份。
二是推行综合治理监管机制。采取“每日督查+每周驻场+汇总情况上报”的方式,保障市场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加强集贸市场内产品质量检测、禽畜市场监管、市场消防安全等工作的检查,坚决查处制假售假、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对文诚、裕丰等市场共投入资金7万余元,新建市场标准化大棚和活禽市场大棚,对文诚市场活禽市口进行规划,保证市场摊位布局合理。
三是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积极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完善场内经营者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奖惩机制,在市场业户中开展了“星级商户”评选活动,共评出三星级商户246户,四星级128户,五星级36户,广大业户的文明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市场信誉度大大提升。
四是推行协作互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市场主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与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市场升级改造、划行规市等工作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商品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切实形成集贸市场监管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13次,编发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简报6期。(赵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