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念好依法行政“四字诀” 做好市场规范“大文章”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规范文明的执法环境”,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念好依法行政“四字诀”,做好市场规范“大文章”,有效规范了辖区市场生产经营安全秩序。
一、瞄准一个“精”字。该局坚持把学法规、懂法规、用法规和练技能、强素质、精业务作为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一是法规常识精通。采取集中培训、分期轮训、送上代训等培训方式,先后结合《行政诉讼法》、《广告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出台等时机,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并区分领域,邀请市局领导进行辅导。“三局合一”以来,该局共组织执法队伍法规常识培训30余期,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达300余人次,有效确保执法队伍基本法规普及、专业法规精通、运用法规自如。二是业务技能精湛。围绕人人会发现问题、会电脑操作、会痕迹留存、会文书拟制的“四会”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外送进修、在岗锻炼、考核上岗等方式方法,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技能培训,有效提升执法队伍个体执法技能。特别加强科长、队长、所长依法行政技能的培训考核,确保其成为骨干力量,达到独立办案的能力水平。三是办案规律精晓。每季度组织全体执法队伍开展一次上级业务部门“典型案例”学习交流和本单位优秀案件卷宗的评比,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卷宗在执法队伍中进行展评,并由优秀案件卷宗主办人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查找、证据搜集、法条运用、自由裁量等方面的介绍、分析、分享和讨论,确保执法队伍从中学会违法线索的搜集、违法事实的查证、违法证据的固定、违法案件的裁定和执行规律,汲取案件办理的精髓。
二、强化一个“准”字。该局要求法制科全面开展案件证据固定,法律法规运用,自由裁量处罚的初审,坚持证据不充分不上会研究、法规运用不准确不上会研究、自由裁量有失衡不研究的“三个不上会”的原则,为案件审理委员会把好第一道关口,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降至最低,或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发生。一是证据掌握准。要求执法人员无论是常态监管、专项治理、处理投诉举报等依法行政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事实,利用执法记录仪对生产经营器具、产品、票据等相关物证实施固定封存,防止违法相对人销毁违法证据,确保违法案件证据充分确凿,且有图有真相作为证据搜集和证据本身的佐证。二是法律运用准。该局要求在违法事实处罚法律法规条款运用上,以运用法律为主、以运用法规为辅,以运用主要法律为主、以运用其它法律为辅的原则,对违法事实予以准确定性,拿出具体的法律条款,提交法制科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法律运用准确。三是处罚裁量准。针对有的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处罚裁量跨度大,容易导致自由裁量失衡的可能性等问题。该局便在自由裁量等细节上想办法、下工夫,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违法主体的认错伏法态度、整改到位情况与处罚额度层次相结合。比如,在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罚之规定上,只要违法主体认错态度诚恳、整改工作到位,且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不影响人体生命健康安全等恶劣行为的,违法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一律按低线五万元予以处罚;对违法主体认识不到错误、没有及时改正,且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不影响人体生命健康安全等恶劣行为的,违法货值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5.5万元起发,每增加违法货值1000元,处罚额度随之增加5000元,直至处罚额度最高限10万元;对违法主体有错不认、知错不改,且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存有影响人体生命健康安全等恶劣行为的,一律按最高10万元的处罚标准处罚,其它情形以此类推,有效确保自由裁量运用更加合法、合情、合理和公平、公正。
三、做到一个“快”字。要求执法人员从案件线索的搜集、立案、查处、执行,做到环环相扣,紧锣密鼓,速战速决,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持续、蔓延,乃至失控,导致安全事故。一是调查行动快。要求执法人员对掌握的违法线索、抽样检测结果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立即实施调查,一旦发现生产经营违法事实,达到立案标准的,必须立即启动案件查办程序,迅速开展违法生产经营器具、产品、票据等相关证据的搜集、查证、固定、查封,并视情发布公告、协查函等开展违法生产经营提醒、追溯、召回、销毁工作,必要时实行连夜突击立案查处,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者转移、销毁违法证据,逃避法律法规的制裁,甚至继续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安全事故。二是处置决策快。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立案后,要求执法科室、所、队集中力量,形成合力,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固定违法证据,以最短时间,最高效率,拿出案件定性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裁决的理由,及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真正做到案件查处程序步步深入,环环相扣,确保市场生产经营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发现一宗、查出一宗,成熟一宗、审理一宗,裁决一宗、信服一宗。三是执行到位快。每件案子审结后,要求案件查处主办科室、所、队人员迅速完善执法文书,及时送达至行政违法主体的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敦促其按时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法律义务,告知其当事人《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明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权利,力争违法主体认错伏法,整改彻底,圆满画上句号。对拒收拒签执法文书,或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视情协同或移交公安等部门予以查处。
四、保证一个“严”字。坚持“严”字当头,把“作风严谨、执法严格、纪律严肃”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严防案件查办轻描淡写和助长违法违规、不正之风行为的滋生。一是作风严谨。利用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调度、案审会议等时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养成、行风行规、纪律要求方面的教育整顿,不断推动执法队伍整体素养提升。以严谨的作风、严谨的态度、严谨的标准,有效确保检测结果不泄露、违法线索不透风、案件查证不遗漏、执行到位不让步。二是执法严格。该局在通过“大干五十天,夯实基础年”和“五个一工程”活动,集中开展市场生产经营违规行为行政指导和服务。同时,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受理的群众举报、存在的违法事实,坚决按照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三局合一以来,先后查处各类生产经营违法案件250余起,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三是纪律严肃。该局不断强化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纪律性,扎实开展执法队伍依法行政问责工作制度落实,党委与科长、所长、队长逐一签订廉政责任书,通过采取跟踪督导、电话回访、群众举报、案件处结率等方式方法,开展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全局“十佳办案能手”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并严厉查处执法队伍以权压人、以权谋私,搞亲情关系、搞权钱交易、搞吃卡拿要、搞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法律法规尊严,规范了市场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