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委书记吴翠云对市妇联“幸福家庭”创建工作作出批示
10月18日,德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在德州市妇联《关于“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报告》上作出批示:
“市妇联在全市开展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很有成效,已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幸福德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的有效抓手。希望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沈跃跃副委员长视察德州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活动,不断提升‘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并推动建立‘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为建设幸福德州做出更大贡献。市委办公室可通过内部刊物转发。”
3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来德州视察,对德州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德州市妇联按照沈副委员长“进一步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家庭美德教育,促进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的要求,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同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幸福德州建设相结合,将其作为常态化活动继续深化、普及和拓展,在全市实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创建明礼诚信、勤劳致富、孝老爱亲、睦邻友好、科学教子、爱心公益六类“幸福家庭”为目标,实施家庭学习、家庭文明、家庭关爱、家庭环保、家庭平安“五大行动”,重点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家规征集、大型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等十四项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幸福家庭品牌。常年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全市涌现出“最美家庭”4632个,做到村村有最美家庭,村村学最美家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发动妇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和发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边典型,激励妇女和家庭学有榜样、争当先进。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了舞动社区、争创农村最美庭院等活动,以好家庭传承好家风、好家风带动好民风,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幸福德州的生动实践中成就“巾帼梦”、筑圆“家庭梦”。
(德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