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修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
02.12.2014 00:3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新修订的《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发布实施。烟台市局要求各定点回收单位严格落实《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群众送交家庭过期药品;各县市区局加强对定点回收单位巡查,进一步规范过期失效药品回收行为,完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严防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目前全市已确定491家连锁门店作为定点回收单位,覆盖了100%的乡镇(街道),方便群众就近送交家庭过期药品。各定点回收单位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鼓励措施,严格执行“三有、四统一”规定。各县市区局定期组织过期药品销毁活动,有效防止了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2.12.2014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