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局出台食品抽样检验管理规范

16.01.2015  23:52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规范食品抽检行为,提高工作质效,莱芜市局根据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出台了《莱芜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从计划制定、抽样要求、检验报告传递、复检程序、后处理以及工作纪律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涉及到的各方事权划分、时限要求以及工作纪律。一是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食品协调科室、各环节监管科室、稽查机构、检验机构的职责分工、流转程序、时限安排;二是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第三方承检机构的协作分工、工作要求;三是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食品抽检信息通报以及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制度。
  《工作规范》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建立分工科学、纪律严明、运转有序、快捷高效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