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局特殊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见成效

24.11.2014  13:20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淄博市局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对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环节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共检查我市二类精神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含麻黄碱批发、重点零售企业651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批发2家,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6家。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树立了企业是特殊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了特殊药品监管措施,收到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