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集中告诫约谈大型商品流通企业
03.09.2014 18:3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来源: www.jngsj.gov.cn
即将于3月15日颁布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商品质量安全义务与责任,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为全面做好新《消法》的宣传教育及贯彻落实,依法提升我市商品流通监管水平,提高经营者商品质量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市局消保处按照“约谈在先、教育为主、疏堵结合、重在纠正、遏制违法”的原则,于3月5日上午在市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全市23家大型商业流通企业289家门店负责人参加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告诫约谈会。约谈会通过与经营者签订约谈告诫书、由经营者宣读规范经营承诺书、社会监督员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监督发言等形式,帮助经营者梳理新《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商品质量法定责任,探讨当前商品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并将经营者法定义务责任以及工商机关的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重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新华社等驻济21家新闻媒体参与报道。3月6日至15日,各县市区工商局将参照市局约谈模式对辖区其他商品经营者进行告诫约谈。3月15日后,市局将按照新法的有关要求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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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1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