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04.01.2019 22:27
本文来源: 水母网
截至2018年12月底,山东完成产权划转企业800户,资产总额9709.25亿元,全面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开创了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统一监管是块“硬骨头”,需要打破利益蕃篱、破除改革难题。为切实保障统一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省国资委部署和推动下,各市均成立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并把统一监管工作纳入对各市深化改革关键环节的考评内容。建立统一监管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和台账月报制度,年内4次以省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市通报进展情况。11月份,向进度迟缓的5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函,督促加快工作进程。坚持严考核、严验收,我省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作为产权划转完成与否的标准,同时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等非正常经营企业清理处置列入对各市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推进过程中,各市周密安排抓落实,多点发力求突破。济南市以资源整合带动统一监管,成立六大市属投融资平台企业集团,部门单位所属企业分类划入。青岛市因企制宜、精准施策,对46个涉及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315户下属企业制定了46个总体改革方案和315个具体改革方案。济宁市落实“蓝黄红牌”督查奖惩办法,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克服推进阻力。临沂市在产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特事特办,超常规推进,市工商局、市国资委联合集中办公。
据介绍,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是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下一步,省国资委将在此基础上推进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激发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新锐大众记者 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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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2019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