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局推进“阳光工程”提升监管服务透明度

17.09.2014  00:15

  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公信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优化监管服务环境,临沂市平邑县局大力推进“阳光工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阳光审批。将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大厅窗口和各基层所实行阳光办理,统一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事项办理流程图,及时将事项审批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批事项实行前台集中受理、内部流转审核、实地核查签章、短信提醒服务,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审批流程公开透明。
  二是阳光执法。出台了“阳光执法”实施方案,从坚持执法公开、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实现阳光执法长效化等四个方面,明确了“阳光执法”的工作内容,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详细记录当天检查执法具体情况,详列时间、人员、对象、形式、结果等检查要素,还原检查实况,实时公告检查执法情况,推进执法公开化。
  三是阳光办案。在县局和各基层所设立宣传栏,公布与案件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便于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加强对执法工作和执行人员的监督。对外开辟“行政处罚公告栏”,定期张贴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案件处理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推进执法公正透明。制作便民监督卡片,在确定办案人员后,将载有办案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的卡片发放给当事人,便于当事人与办案人员联系并监督办案人员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是阳光监督。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举报和投诉,搭建获取民情、收集民意、集中民志的平台。严格落实投诉举报专线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并配合12345政府热线做好投诉处理工作。邀请食品药品协管员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召开企业经营管理者座谈会,加强与经营业主和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听取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