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清理边界“土小”污染毒瘤

13.01.2015  22:31

  边界地交界处的土小企业一直以来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难题。如何将这些土小企业砍掉,彻底清理这些污染毒瘤,成为淄博市环保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去年开始,市环保局与周边地市开展多次联合执法,在解决边界土小污染上,取得了一定效果。

  2014年5月8日,淄博市市环保局组织组织临淄、淄川、周村,桓台、高青、沂源县等区县开展与潍坊、东营,滨州行政边界地交界处的50余家“土小”企业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拉开了我市与周边区域联动执法的序幕。

  从5月15日到12月16日半年多的时间里,市环保局先后开展了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4市行政边界地区“土小”企业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土小”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其中我市共查处存在问题的企业12家,取缔11家,责令停产1家;6月26日,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5市签订了《小清河流域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签订协议后,市环保局共与相邻兄弟市局实施边界地区联动执法15次,取缔违法企业10家;12月16日,市环保局组织各区县局联合签订了《淄博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通过这种联动执法,很多跨界污染问题得到了解决。5月22日,我市和潍坊市一跨界小炼铁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投产,非法排污造成环境信访问题,当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级媒体组成联合督导组,组织了我市、潍坊市环保部门及两地镇政府对该小炼铁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按照省督导组要求,淄川区和青州市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共同对该小炼铁厂下达文书,要求其5月25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逾期未拆除,由当地政府予以强制拆除。经后督查,该小炼铁厂逾期未拆除生产设备。为此,6月3日市环保局又与潍坊市环保局联合淄川区和青州市两地环保部门、公安部门、两地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小炼铁厂的炼铁炉、煤气站、上料机、料棚等生产设备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通过这种联合检查,去年以来,依法取缔小电镀2家,洗沙厂4家,塑料清洗厂1家,刷桶厂1家,小炼铁1家。同时市环保局对受理的行政边界地区环境信访实行独立调查,区县环保局通过环境信访查处、开展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等有效手段加强对行政边界地区的环境监管,确保对违法企业露头就打,坚决遏制行政边界地区“土小”企业污染反弹。下一步,市环保局还将组织与我市区县交界的相邻市的区县之间签订联动执法协议,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在协议方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