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总工会考核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6.06.2016  22:05

莱芜市首批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已期满一年,为科学评价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状况,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近日,莱芜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永莲带队对全市社会化工作者进行工作考核。

一是考核工作实绩和综合素质。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从认真学习工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工会工作基本情况,按照上级工会的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开展服务职工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并协助企业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完成上级工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会工作情况等10个方面进行;综合素质主要是考核社会化工作者理论学习,自身素质提升状况,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以及遵纪守章、坚守岗位、履行请销假制度状况等。

二是考核采取自评自查、考核测评、述职测评的方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根据所在镇(街道)工会工作实际,按照工作实绩考核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实绩考核测评工作由所在镇(街道)总工会负责,通过“”、“”、“”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年的工作进行考核测评。按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权限,由市总和各区总工会分别负责召集区域内镇(街道)工会主席,共同听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述职,并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述职情况进行述职测评。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自评占20分,考核测评占40分,述职测评占40分。考核结果将按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是考核结果公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核结果将在莱芜工会网进行公示。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将对其进行续聘;对考核不合格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宋坤  亓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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