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抓大不放小” 错时执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4.03.2016  18:22

  2016年以来,枣庄市大气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恶化,枣庄市环保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织密执法网络,以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砖瓦窑和65吨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加强环境监管,努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一是实施错时执法。2016年3月18日—20日,利用周五及双休日三天时间,集中对薛城区、市中区和峄城区辖区内的砖瓦窑企业、65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外排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及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现场,监测人员对企业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

  二是周密工作部署。为做好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制定了工作方案,划定了检查内容,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执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同时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按法定职责权限、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现场监察记录填写完整规范,现场取证准确,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三是监管与服务相统一。执法人员本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指导企业完善治污设施,提高设施运行效率,规范监测平台,并针对堆料未覆盖、道路未硬化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确保环境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以砖瓦窑和65吨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夜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保持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