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司法局积极完善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注重健全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工作平台。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总面积750平方米,集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教育展厅、狱内服刑人员视频会见室等便民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体化、一条龙”的法律服务。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在法院、检察院、政务服务大厅等建立便民服务点,选派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驻点服务;在27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李沧交警大队和李沧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岗,在116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全区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将线下法律服务项目优化移植到网络平台,居民可在线预约、咨询、申办法律事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全覆盖。优化升级“876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组织专职律师接听,解答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共受理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注重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提升服务效能。组建30人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围绕青岛北站建设、金水路拓宽、深圳路打通、旧城旧村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2070余次,办理公证2600余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成立律师服务企业人才库,为企业人才引进、合并重组、劳资纠纷等,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为社区提供定人、定点、定岗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社区管理提供咨询指导。积极探索推行法律援助“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等措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行警调联动,在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实行社区警务室与社区调委会一体化运作;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选拔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法院调解室坐班服务。李沧公证处深入开展“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办证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排查、调解矛盾201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办理公证3000余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8%。
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工作保障。该区成立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工作开展。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李沧区政府2015年工作实事”,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两年来,该区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法律援助经费70余万元,保证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培训、提升培训和技能培训“三位一体”的综合培训体系,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分层分批培训150余人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训基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组织新任公务员到服务窗口轮岗实习,提高了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实战技能。配合区人大、政协开展专项调研,起草提案,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定出台《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