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
今天(13日)上午,济南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这标志着济南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安排,城市社区“两委”换届要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结束,农村“两委”换届要在2015年春节前基本结束。
市委书记王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雷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谭延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慕建民,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占国,副市长齐建中和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参加会议。
王敏在讲话中指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6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选好、用好、管好村“两委”带头人,加大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作了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两委”换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王敏强调,要严密细致地组织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两委”换届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有一个环节操作不当,都可能造成被动。各级要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在工作中,要防止工作简单化。换届选举既要配强班子、选好带头人,还要让党员群众了解上届“两委”的工作情况、下届班子的工作打算。要防止不按程序办事。工作中决不能图省事、怕麻烦,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该走的程序必须走,该有的环节绝不能少。要防止激化矛盾。注重做好前期摸底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防止乱承诺。一些候选人为了争取选票,选举前大肆许诺,当选后却不兑现承诺,不仅失信于民,还容易引发矛盾,损害党群关系。市换届办对这项工作已做了安排,要切实把市里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王敏要求,要重点加强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的指导。做好难点村(社区)换届工作,是整个“两委”换届工作的关键。各级要在工作安排上抓住重点,选准重点村居,切实把情况搞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在领导力量上要强化到位,对于难点村(社区),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要给予重点关注,个别的还要靠上亲自抓;在工作指导上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切实做好“两委”换届工作。
王敏强调,要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严明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换届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保持清醒头脑,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明确告知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拉票贿癣造谣生事、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上级干预换届人选问题,也要严肃处理,决不能乱提人选,更不能任人唯亲。在正风肃纪上,纪检、组织、政法、公安部门担负着重要责任,要敢抓敢管,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要重视做好信访受理工作。信访受理不单是信访部门一家的事,各级各部
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协调解决。
王敏要求,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县乡党委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主体,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拿出足够精力,亲自研究谋划,做到一抓到底;要注意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强化“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保障;要落实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责任压实,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掌握面上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职责,该由谁负责的就要责无旁贷抓好落实。
陈勇就“两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要树立从好人中选能人、公道人的鲜明导向,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细化选人标准条件,拓宽视野选拔优秀人才,切实发挥好组织引领作用。要坚持从严要求,抓实抓细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好工作方案;严格程序,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突出重点,抓好难点村(社区)换届工作。要严肃换届纪律,严厉打击干扰换届工作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
会上,各县(市)区、高新区汇报了“两委”换届准备工作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汇报了打击黑恶势力做好“两委”换届安保工作的打算。
参加会议的还有: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党(工)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副主任)、民政局(社会保障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