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林业局加大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提高群众保护林业生态法律意识,昌邑市林业局落实三项举措加大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抓好法治宣传工作。先后制作了中国梦绿色情、林木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打击毁林犯罪、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的公益宣传片在昌邑电视台、市民广场\林业局网站、林业服务大厅显示屏循环播放,通过这种直观、形象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网站、微信、林农信息服务平台等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全市10个基层林业站和60多个护林员密切接近群众的优势,把林业站打造成宣传林政策法规的主阵地,并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力度,把护林员武装成林业政策的宣传员。
二是抓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法制宣传日”和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充分运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林农信息服务平台等媒介大力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针对林农、苗农及其他涉林人员重点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林业政策法规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干部群众,做到林业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三是抓好林业大事件宣传报道。通过报道林业重点活动、发布典型案件、公开举报电话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扩大林业影响力。 将毁林等案件在昌邑电视台《昌邑新闻》、《昌邑360》等主要栏目进行公开报道,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的气焰。森林公安局干警经常深入木材加工市场、集市、饭店、林区等向群众就滥(盗)伐林木、非法运输、非法收购木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细心讲解和耐心答疑,从而提高百姓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加强法制观念,从根源上消除违法的侥幸心理。
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更深了解了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为林业生态保护提供良好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