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现将省环保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2015〕31号,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前期全市开展的危险废物和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同时,重点抓好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于2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环保局。
二、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县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分别确定1名应急联系人及1名值班联系人,于2月15日(星期日)前将名单及电话号码报市环保局。
三、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
新区分局实行“零报告”制度,如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不报视为无重要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实行“日报告”制度,于每日(2月18日-24日)下午5时前将《2015年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日报》(见附件2)传真报告省环保厅值班室。
联系人及电话:市环保局核与辐射管理处
孙学耕 张文文 66608638
市环境监察支队值班室 12369
(传真66598966)
附件:1.省环保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春节
及 “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鲁环办函〔2015〕31号)
2.2015年春节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