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调整全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

20.08.2015  00:41
  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近日,济南市环保局结合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再次对全市重点监控的排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名单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的原则:一是2015年国控重点单位全部纳入全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二是2012年以来新建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以及重金属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物质)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及以上)的企业纳入全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三是2012年以来新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纳入全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四是增加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有机肥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将奶牛、肉牛存(出)栏量1000头以上,生猪出栏量10000头以上以及所有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五是删除原市控重点单位中已关停以及不涉及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   调整后,全市共有市控重点单位247家,较原市控重点单位名单增加了75家。其中重点监控污染源190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站)29家,重点监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有机肥厂28家。重点监控单位中,涉及废水排放的107家,废气排放的110家,既排放废水又排放废气的33家,涉及重金属的24家,危险化学品(剧毒物质)和危险废物的企业45家。       对纳入全市重点监控单位名单的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高新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分别制定并落实年度监察、监测计划,强化现场督查。市环保局将定期通报市控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情况,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终对各县(市)区“以奖代补”考核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