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到点,请你监督!山东公布17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

23.12.2018  18:54

  山东省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及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已结束,并分别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各督察组已向各市党委、政府进行了反馈。

  12月23日,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公布,由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如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向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反映。

  以下为问题清单摘要。

  济南市

   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有力

  1济南市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还重视不够,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还认识不足。

  2省政府与济南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5年济南市NO2、PM10、PM2.5浓度目标未完成,2017年NO2浓度目标未完成。

  3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失之以宽,问责不力。《济南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县区和个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责。2018年上半年全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长清区、济阳区未按期实现工作目标,但均未追责。

  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有力

  4督察时,济南市委、市政府尚未出台贯彻落实《山东省湿地保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87号)、《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6〕169号)、《关于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意见》(鲁政办字〔2017〕103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配套方案。

  5《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未按照《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济银发〔2016〕375号)要求,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

  6济南市未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5号)要求,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大部分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因身份问题不具备执法资格,南部山区管委会无环保执法机构。

  7在个别谈话中反映,济南市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82017年12月,济南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市公安局未按照要求编制本部门应急实施方案,市教育局未按照要求重新修订本部门应急实施方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不快,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9督察发现,济南市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压力传导逐级衰减,存在应付环保督察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整改不彻底的有之,整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有之,整改未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有之。

  10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济南市的27个问题,还有14个问题未完成,有2个问题未达到序时进度。

  11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后,61个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县(区)中有44个未按时出台细化方案。历下区、章丘区、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等10个单位应付督察,直到2018年8月9日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通知》,并要求调阅第一批资料清单后才制定出台整改细化方案。

  12交办的1399件信访件中尚有120件未达到销号要求,一些建筑渣土、矿山修复等整改完成的信访案件本次督察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不快,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13济南市共需实施“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复绿工程68处,截至目前,仍有15处未完成,其中有10处尚未实施。生态修复进展整体较慢,平阴县、长清区、章丘区等较为突出。

  14平阴县山体破坏及盗采乱采现象严重,有多处废弃矿山和矿坑需要修复,几乎涉及所有乡镇;已关停的石灰窑均未拆除,现场堆存大量粉尘,环境污染严重。

  15长清区明岳石料厂、石锅峪石料厂、永平石料厂、金岩石料厂、乡满井峪建材八厂,以渣土临时消纳场和建设厂房遮挡为由,对山体立面未进行治理。

  16章丘区54家石料开采造成的破损山体需要治理,目前仅4处完成治理。

  17槐荫区段店镇孟王庄峨嵋山、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卧牛山2处矿山均未开工治理。

  18历城区港沟镇河西筑石料用灰岩矿整改项目,目前还在走招标程序。

   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19 2013-2017年度,济南市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位列倒数第6、7、6、9、10名;在全省17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位列倒数第5、7、6、5、7名。2018年1-8月,济南市在全省17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倒数第6名,主要污染物NO2、PM10、O3分别位列倒数第1、6、4名。

  20建筑渣土扬尘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群众强烈反映济南市城区主次干道渣土车辆噪声、扬尘扰民及存在非法渣土堆场等问题,但没有引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足够重视,建筑工地扬尘、建筑渣土非法运输倾倒问题仍然突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打击不力。

  21济南市建筑渣土运输许可经营管理工作有漏洞,对取消核准资格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城建牌收回不及时。夜查发现,“黑渣土车”非法运输问题突出,二环南路、二环东路、解放东路等9条主次干道夜间很多渣土运输车未完全覆盖、未经喷淋清洗频繁进出建筑工地,工地周边及所经路段扬尘污染严重,督察人员沿途跟踪发现在天桥区、南部山区各有一处非法渣土倾倒点。

  22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多处拆迁现场无抑尘设施。

  23 104国道长清张夏街道道路两侧分布有35处砂石等建材销售点,只有部分覆盖和洒水等抑尘措施,堆放场地均未硬化,周边环境扬尘污染严重。

   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24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反映,因成品油检测时间长,相关部门对经检测不合格的成品油的监管形同虚设,导致不合格成品油全部流向市场,且实施行政处罚不到位。

  25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运输环节、个体加油站监管薄弱,对非法加油站查处打击不力。

  26机动车尾气是济南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对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部门联合监管效果不好。

  27推进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缓慢,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28济南市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多发,油烟直排问题突出,本次督察接到相关信访件253件,占所有污染类型的17.4%,城管部门日常监管履职不到位。

  29 2015年以来,小清河辛丰庄断面一直超标,2015年被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至今未解除。2018年1-8月,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氨氮平均浓度3.71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86倍,总磷平均浓度0.53毫克/升,超地表水V类标准0.33倍。

  30济南市汛期排水管网溢流水量增大,部分中水处理站总磷总氮不能稳定达标,18个中水处理站中有17个未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安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

  31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不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766家,有165家未办理环评手续;2013年以来,对畜禽养殖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仅49起。

  32全市现有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15个,有8个未完成跟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33济南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未实现“多规合一”。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反映“多规”之间“打架”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空间管理无序、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失衡、项目落地困难等问题。

  34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35《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管网敷设、除磷脱氮、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要求,《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未制定管网敷设工作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等主城区管网敷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

  36济南市主城区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匹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主城区排水管网4742公里,其中雨水管沟2183公里,污水管沟2489公里,雨污合流69公里,雨污混流593公里。

  37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站)已建成33座,但正常运行的只有19座。2018年上半年,全市有10座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是造成小清河断面超标的重要原因。

  38平阴县第二、三污水处理厂已于2017年完工验收,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无法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能力闲置。

  39历下区现有行洪水渠棚盖建筑6万平方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隐患。

  40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缺位。长期监管缺位致使入河排污口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对未经审批入河排污企业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违法排污现象泛滥。重点排污单位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四厂长期未办理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直到水利部来检查才要求其补办手续。

  41 2018年上半年,全市4座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有3座超负荷运行,其中商河县、平阴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超过处理能力1倍以上。

  42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渗滤液暂存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43济南市无专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积存量大。2013年以来市政府专题研究医疗废物处置问题仅3次,均没有对建设医疗处置设施进度提出明确要求。

  44 2017年6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济南市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招标工作,但直到2017年10月26日才完成,且至今未动工建设。

  45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44个,能按时转运的仅有308个,大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转运。

  46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大。列入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济南云水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按要求应于2018年6月完成,但该项目实际于2018年6月才开工建设。

  青岛市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不到位

  1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不明确。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青岛市未及时出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一直沿用青岛市政府2015年印发的《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且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分工未实现全覆盖。

  2 2014年、2016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议题较少。

  3省编办于2017年2月批复了《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但至今未落实到位,部分管理职能出现真空、交叉、缺位,造成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导致全市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垃圾随意倾倒和清运不及时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突出。

  4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环境问题缺乏紧迫感和敏感性,习惯于依山傍水、面向大海优越的自然环境,对城乡复合型、陆海空叠加型的环境污染复合型特征认识不足,对人口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力迅速加大的问题研究不深入,缺乏对“青岛特色”和“国际化大都市”更高生态环境质量的追求。

  5 2017年,PM10指标未完成《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1.5个百分点。2018年上半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仅改善1.2%,远低于全省未达标城市平均改善水平,改善幅度列全省第16位。

  6大沽河、泽河、海泊河生态流量长期处于断流状态,造成流域生态破坏。

  7国控入海河流李村河下游段沿线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至2018年6月份方建成投运,导致入海口断面2016年以来水质长期超标,其中氨氮月均值最高超标达6.9倍;依据年均值评价,该断面2016年、2017年均属劣Ⅴ类水体,未实现《青岛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6年达到地表Ⅴ类标准的任务目标。

  8个别河道水体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西海岸新区大卢家河隐珠街道海南路段约200米长黑臭水体治理未完成,清淤污泥堆放在河道两侧,散发恶臭气味,影响城市形象。

  9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尽合理。市、区(市)、镇(街、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均嵌在城乡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中,网格员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环境污染问题的机制运行不顺畅,效率低。

   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10少数地区和部门执法宽、松、软。即墨青岛正大猪业有限公司以防疫等为借口,拖延执法监察,导致执法人员和多个监管部门无法进厂实施现场和日常执法监管,从而使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

  11辖区内部分采用轮窑生产砖瓦的企业,工艺落后,以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原料但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排问题长期存在,且未按照省环保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窑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开展整治工作,漏报企业5家。

  12胶南办事处薛家岭村村北、高速公路南侧,大量沥青渣堆存,北侧缺口处已有黑色半粘稠状物质溢出,堆场对周边空气、土壤产生污染隐患。

  13环境信访量居高不下,12345举报受理和办理过程中,有的部门和区(市)对投诉问题,重视不够,办理不彻底,解决措施不实。本轮督察收到1267个信访件,其中100余件为多次投诉到12345热线没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14个别部门和基层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有发生。辖区内20多家无任何废气治理设施的砖瓦窑生产企业污染物直排、未按规范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检测单位仍采样监测且采用低浓度监测方法(HJ836-2017)检测出具报告,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持证检测单位落实有关环境检测规范、数据质量控制等实施有效日常监管和检查。督察发现,部分VOCs治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木器、乐器、家具等行业也取得了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15莱西南墅镇政府承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设,导致3个矿坑内工业污水长期贮存,且周边工业企业因废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被迫长期停工。

  16督察发现,胶州市承诺建成投产的污水处理厂未投运,存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仍然开工建设等问题。

  17市经信委推进化工企业入园区认定工作进展缓慢,截至督察结束,仅有两个化工园区开展了认定申报工作,尚未获得正式批复。

  18规划等部门研究不细把关不严,导致崂山区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周边规划了商住楼,因异味、废气排放引发信访。

  19规划等部门研究不细把关不严,导致西海岸新区金牛油脂厂、南山海藻有限公司周边均规划了商住楼,均因异味、废气排放引发信访。

  20市城市管理局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到位,监测指标不全,恶臭扰民问题普遍存在。

  21胶州垃圾填埋场异味问题严重,2017和2018年检测大气污染物仅检测氨气、硫化氢、甲烷,无法准确反映臭气强度,异味问题引起重复信访。

  22崂山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突出。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清。《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未将省政府《关于建立青岛崂山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00〕309号)和国家、省关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定作为编制依据,未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导致崂山自然保护区内规划建设了多个不符合保护区管理要求的项目。

  23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自2000年11月省政府批复建立青岛市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来,未及时成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并编制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划。直至2017年5月,青岛市成立了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编制了《青岛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5年)》,但目前尚未批复。截至目前,未出台或制定保护区保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存在管理无依据,工作无秩序问题。

  24生态破坏问题仍未杜绝。违规审批,违规建设,只开发、不修复等违法违规问题多发。崂山区、城阳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未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导致崂山自然保护区内老问题未有效解决,新的违规建设项目又出现,缓冲区已建3个开发项目。实验区过度开发问题严重,2001年至2018年共审批1039个项目,其中近三年开发建设的项目仍然较多。2016年违规批建33个建设项目,2017年违规批建12个建设项目,2018年违规批建7个建设项目。正在施工的山水嘉园住宅项目对山体破坏问题突出;崂山自然保护区(城阳区、崂山区)提报的建设项目数量和名单与绿盾2018遥感监测(青岛市)不符。25环境违法问题严重。即墨青岛正大猪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应急措施不配套,沼液暂存场所无防渗措施,已形成纳污坑塘,现场发现废液排入河道。

  26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青岛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威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雨污混排,化工工业园区管理不到位。青岛长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分析仪自8月18日发生故障后一直未修复,在线设施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对该公司外排口废水采样监测,COD3220mg/L、氨氮937mg/L、氯离子8000mg/L,污水沉淀池渗出口COD1360mg/L,氨氮834mg/L,氯离子30000mg/L。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整改不彻底

  27部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未有效解决。这次群众反映的1267个信访件中,41件为去年中央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28个别项目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胶州市洋河污水处理厂未按照整改方案于2018年8月份竣工投入使用,配套污水管网未完全建成,督察时污水处理厂尚未投菌,未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29群众举报城阳区李家沙沟违法建设怀念堂问题,当地承诺一年内完成搬迁,但是青岛市在今年7月份的调度情况仍为“零进展”。

  30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当地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本次督察中,群众再次反映在该地点违规填埋垃圾,经现场核查属实。

  31莱西市南墅镇岳石、院后、东馆等3个大型开采石墨废弃矿坑形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存水量高达700多万立方,由于周边工业污水存在私排乱倒行为,导致矿坑内水质超标。8月26日监测数据显示,3个矿坑氟化物均超标,其中岳石矿坑pH值、氟化物、氨氮严重超标,对周边农田和群众造成安全威胁,该问题长期存在,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城市建设规划引领统筹不足

  32结构重、转型慢、布局不合理问题仍比较突出。《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城市性质是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是城乡统筹、陆海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统筹不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管理粗放,城乡二元化问题突出等,制约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与青岛市的城市目标定位有较大差距。

  33传统产业占比仍然偏高,重化工业占传统工业的60.4%。战略性新兴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仅为10%,高技术产业占生产总值仅为5.3%。

  34化工企业入园率偏低。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仅为8.1%,部分入园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35平度市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3家企业雨污混排。

  36城市工业布局不合理。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的非工业区内仍有109家化工企业未制订搬迁计划(无莱西数据)。

  37行业准入门槛低,企业同质化、低端化问题尚未有效破解,全市共有28家在生产的砖瓦窑企业,除几家新型建材生产企业以外,仅3家配套或部分配套治污设施,其他砖瓦窑污染物直排。

  38城阳区汇鑫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原料贮存库未采取有效密闭、喷淋等防尘降尘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39能源消费偏煤。一次能源消费中化石能源比重超过90%。

  402018年上半年西海岸新区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同比增长9.55%。41运输结构不合理。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市柴油车保有量148091辆,居全省第三位,其中高排放柴油车88478辆,占比高达59.7%。青岛港集疏港物流以公路运输为主,每天有近7万辆重型柴油车进出港口,对港口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青岛市近岸海域未划入国家船舶污染控制区,船舶燃油含硫量控制标准仍为国际公约3.5%,船舶靠岸使用岸电还没有全面推广,船舶污染排放不容忽视。

  4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集中处理负荷重、中水回用率低。青岛市共有城市污水处理厂24座,总处理能力211万吨/日,基本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状态,海泊河、李村河、麦岛等大型污水处理厂夏季超负荷运行。灵山卫、海清环保科技等7座小型污水处理厂也基本为满负荷运行。

  43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管网不配套,导致污水厂进水量低,运行状态不正常。

  44洋河污水处理厂、袁家坟污水处理模块污水管网建设未完成,导致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

  45青岛市作为严重缺水城市,中水回用率仅为12.9%。

  46污泥处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此次督察抽查发现,青岛市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产生的污泥多采用简易堆肥方式处置,部分批次的污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47垃圾处置设施存在“建设滞后、能力不足、工艺落后、运行不规范”问题。目前青岛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与日处理能力矛盾突出,存在异味扰民等问题。

  48垃圾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全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暂存量大。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渗滤液处理设施未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或未联网。

  49建筑垃圾回填等方式量大,资源化利用率低,2015年以来,青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42%。

  50危险废物无害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青岛市新天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公司被关停后,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突出。

  51城市管理较为粗放。餐饮业污染扰民问题仍是群众投诉热点,信访占比较大。但未引起足够重视,仍有大量餐馆油烟低空排放,至今未出台油烟治理相关举措,监管职责模糊。

  52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发现多个建筑施工现场未落实“六个百分百”。

  53即墨区青岛方圆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场内无任何防尘措施,上万方施工废料露天存放,破碎机露天作业,现场扬尘四起。

  54城阳区山水嘉园住宅楼项目,建筑和管网正在施工,道路无硬化,裸露土地无覆盖,门口无冲洗,扬尘污染严重。

  55胶州市凯旋城项目、融城项目物料覆盖不完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不规范,存在边走边漏问题。

  56即墨区黄宝良煤矸石场等裸露料场、堆场未苫盖问题普遍。

  57城乡二元化问题突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尚不能全部无害化处置。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

  58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直排环境问题未有效解决,存在粪污、气味污染扰民问题。

  淄博市

   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环境质量亟须改善

  1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尚不到位,重工业占全市工业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产值超过工业总产值的四成。

  2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为2990万吨,居全省第三位,其中约三分之二为电煤。

  3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亟待解决,全市重型柴油车保有量32700多辆,其中六分之一为国Ⅲ重型柴油运输车,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问题比较突出。

  4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顺畅,推进力度不足。

  5《淄博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第二环保热电厂建设任务,但督察发现,市第二环保热电厂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

  6《淄博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但督察发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刚刚完成选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预计2019年建成投运。

  7沂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违规处理垃圾渗滤液。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180吨,2015年以来垃圾日进场量达到350吨。垃圾填埋区预留作业面大、覆盖标准不高、雨污分流不彻底。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计工艺存在缺陷,建设标准不高,无法维持正常运行。为加快处理进度,垃圾填埋场竟将渗滤液简单预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浓度严重超标,违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

  8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改善成效不稳定。2017年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倒数第2位;在2018年1—8月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平均排名,淄博市虽然退出倒数后20位,但成果有待巩固,6月、7月分别列倒数第14位和第20位;今年1-8月份,淄博市SO2、CO浓度均值为全省最高,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倒数第2位,NO2浓度均值列全省倒数第3位,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的1.41倍和1.49倍。

  9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过大,经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臭氧超标已成为影响淄博空气质量良好率的重要因素。

  10异味污染问题长期存在,本次督察期间,有三分之一的信访投诉案件反映异味扰民,占比较大。

   部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有的交办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不严不实

  11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面,原山、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部分村庄,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整改工作进展不快。

  12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

  13桓台县唐山镇前许村固废窑坑修复工作只进行了污染风险评估,未制定方案,简单修复后未组织验收,且场地管理不规范,督察时仍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14针对张店区王舍汽配城内多家喷漆钣金商户喷漆废气直排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喷漆商户均已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经检测达标排放。督察发现,部分喷漆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不符合标准,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

  15针对山东铝业矿业公司矿区道路破损、扬尘严重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当地矿区道路已经修缮完毕。督察发现,修缮工作敷衍了事,道路修复一年后,路面损坏严重,与道路修缮前基本无异。

  16针对桓台县博汇集团污泥乱倒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待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建成后,再焚烧处理。但实际部分污水处理污泥和制浆白泥违规暂存于尼龙66项目厂区,其余用于厂区铺设道路。

   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

  17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作缺失。《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规定,自2017年10月起,济南、淄博、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但在督察中发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向市内6家物流公司销售普通柴油7000余吨,物流公司将普通柴油全部加注于公司内部的货运车辆。

  18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管不力。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年来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做好分类收集和转运,不得自行处置。

  19餐饮油烟污染整改标准要求不高。饮食业餐饮油烟扰民是督察期间淄博市群众信访投诉的重点问题,但有的整改仍不规范。督察中发现,信访案件涉及的绝大部分餐饮业户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近半数配套建设的排气筒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20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销号把关不严。沂源县督察整改工作中,在刘树录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予以验收销号,存在把关不严问题。

  21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到位。督察组在张店区与周村区、高新区之间发现部分道路两侧存在多起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问题。

   化工行业整改进展较慢,企业管理粗放

  22无规划许可化工企业整改工作完成率偏低。按照“四评级一评价”要求,全市拟确定“发展壮大”“改造升级”的566家化工企业中,手续不全企业338家,其中,无规划许可手续211家、无土地手续153家、无立项手续12家、无环评手续3家。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全省无规划许可化工企业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鲁建规字〔2018〕19号),截至2018年8月21日,淄博市整改完成率不足30%。

  23临淄区、博山区整改进度缓慢,高青县整改工作尚未开展。

  24化工企业管理粗放,环境隐患突出。面对数量众多的化工企业,淄博市化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力度不足,查处不严。

  25督察发现,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未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26淄博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成丰实业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低,原料存储及污水处理环节密闭不严。

  枣庄市

   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1个别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把握不够深刻,对标站位不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重表面轻内涵,不能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环保工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欠缺,把环境突出问题归于历史欠账和客观原因,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对当前全国上下狠抓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认识不足,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有些干部仍旧认为环境质量改善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是替环保部门“扛活”,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联网率不足60%,其他氮磷排放重点单位还未安装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

  3特别是“散乱污”企业清理,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

  4枣庄市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方面,还存在重视不够、研究不多、落实不力等问题,职能存在交叉或缺位。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以及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部分问题,档案资料还不健全。环境保护压力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导中层层衰减,“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部门联动机制浮于表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一些基础性工作仍旧薄弱,环境污染的根源仍未完全消除。

  5工地大型机械及交通用油缺乏有效监管,私自兜售不合格柴油的情况依然存在。

  6虽然实行全年全域禁烧,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机制还不完善,偷烧秸秆现象偶有发生。

  7枣庄市还未能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工业窑炉、煤化工、工业锅炉等主要用煤领域装备技术水平偏低,煤炭清洁综合利用水平不高。油气、太阳能、风电能源占比偏低,新型清洁能源比例有待提高。

  8一些区(市)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部分领导干部对自身担负的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既未形成自觉行动,又缺乏统筹谋划,环保重点工作不严不实,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工作事倍功半、效果欠佳。

  9对有关部门及基层党委政府环保职责不作为的问题日常监督不到位,问责不及时,力度偏软,人民群众身边的一些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102017年,枣庄市PM2.5、PM10浓度分别为66ug/m3和126ug/m3,超出国家二级标准0.9倍和0.8倍,分列全省倒数第四位、第三位。2018年1-8月,枣庄市PM2.5、PM10浓度分别为57ug/m3和108ug/m3,同比改善幅度不大。

  11一黑一灰产业仍占主导地位。产业结构仍不合理,化解过剩产能不力。境内煤化工、火电、水泥、焦化等重污染企业多,纳税企业前50强中,煤炭、水泥等传统资源型企业占50%左右,这些产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对大气污染贡献率高,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

  12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滞后。目前滕州市的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和市中区联丰焦电有限公司仍使用湿熄焦工艺,迟迟未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13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1212.9万吨,同比增加75.5万吨。市中区、滕州市、高新区、峄城区分别增加31.9万吨、27.9万吨、25万吨和11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80%左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煤炭总量削减任务艰巨。

  14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落实“六个100%”不到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房屋拆除施工不规范。

  15渣土运输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16大量采石场、水泥厂和砖厂在物料储存、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17峄城区恒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恒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气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18台儿庄区德萨迪石英石有限公司厂区及车间地面存在大量扬尘,现场脏乱差。

   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19污水管道老化,建设标准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配套不健全,部分城区污水处理厂“吃不饱”和“吃不了”的现象并存,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直排入河。

  20滕州城郭河群乐桥、峄城沙河贾庄闸、薛城沙河十字河大桥和薛城小沙河彭口闸等4个断面,经常出现超标现象。市中区,薛城区存在雨污混流问题;峄城区、高新区污水管网未完成建设,管网纳污能力不足,老旧管网破损严重;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

  21市中区税郭纺织工业园区2013年设立园区管委会,未编制园区发展规划,缺少规划环评,2018年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污水排入税郭支流,造成下游断面超标。

  22滕州市大坞镇工业园2013年化工及医药中间体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园区污水处理厂直到2017年才建成,群众反映的化工异味等环境信访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督察期间该园区天水化工等企业暂时停产以逃避检查,企业和管委会提供了“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建成前入园企业一直停产”的虚假信息。滕州市鲍沟镇现代玻璃产业基地在入园项目建成投运后,3200t/d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废水处理设施简陋,导致群乐桥断面水质氟化物经常超标。

  23全市化工园区通过省政府认定的有2家,上报省政府待批的有2家,其他园区尚无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不明确。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多、布局散、规模小”,现存121家化工生产企业,仅有47家进入化工园区,13家进入其它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入园率低,未按要求建立“一企一档”。全市高风险污染源分布密集,涉及重金属、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应用的单位达100余家,各类危险品入境、过境量大,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突出。

  24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枣庄市加油站共350家,目前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71家,完成率为77.4%,工作进展滞后。枣庄市直到2017年6月中旬才印发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过迟,改造起步晚。

  25城管部门对垃圾处理厂验收不及时,薛城区陶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山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峄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市中区老道北垃圾填埋场、市中区道北张庄垃圾填埋场等5个垃圾填埋场直至封场仍未验收。滕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峄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台儿庄区垃圾处理厂封场后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过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政府虽然采取一些措施,但效果不明显,环境隐患较大。

  26枣庄市各区(市)普遍存在私挖盗采现象,造成大量山体生态破坏,市中区、山亭区尤为严重。2013年以来,枣庄市国土部门发现盗采违法行为400余起、550处,仅立案44起、移送公安机关37起,打击力度不够。有60处破损山体未列入《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未进行修复治理。

  27峄城区薄山矿山于2008年关闭,流井村北山矿等矿山于2011年关闭,底阁镇岳城石英石矿于2014年4月到期,至今均未进行修复。

  28市中区马兆云采石场等11个采石场应于2013年完成修复治理,但至今均未进行修复,其中声望采石场还拟新设矿权。

  29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抱犊崮、石榴园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薄弱,总体规划虽已完成编制但尚未批复,“三区”划定不明确,界碑、界牌设置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和旅游设施没有相关手续。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30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举报311件,已完成销号308个,有3个尚未完成整改(含1个重复),已完成销号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31信访反映山东泰和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工厂, 排放高浓度污水污染地下水和异味扰民,市中区以关闭企业另建新厂进行整改。现场核查发现,新建企业曝气设施和异味处理设施未运行。信访反映市中区税郭镇金正矿业(花果家村村南)有几处铁矿石坑破坏生态环境,市中区以制订修复方案为由销号,现场核查发现矿坑仍未修复。

  32信访反映滕州市山东衡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账不符,滕州市以“该公司未如实填报危险废物产生量”为由进行立案处罚并销号,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仍存在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33信访反映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芦山建材有限公司(枣庄亿泰建材集团)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山亭区以“责令该公司停止开采”为由销号,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为逃避检查暂时停产,调取材料发现企业仍以矿山修复治理的名义非法从事山石开采并外售,同时违法扩大生产规模,整改期间违法新建两条石子生产线,存在敷衍整改现象。

  34信访反映滕州市滨湖镇与济宁市徽山县交界处有人挖砂,造成采砂大坑,滕州市以现场核实没有人采砂和下一步进行生态绿化恢复为由销号,现场核查发现大坑尚未修复。

  东营市

  1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还不够到位。通过谈话问询发现东营市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树得不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业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虚化,重开会发文留痕,轻跟踪督导问效,工作安排部署多、口头表态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相关部门县(区)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还不同程度存在遮遮掩掩、等待观望现象,较真碰硬、担当作为不够。

  2部门联动执法监管机制不健全。环保和公检法联动不顺畅、信息不共享,未形成完善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协同办理机制,对偷排偷放、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量少、力度不够、震慑力弱。

  3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东营市产业结构偏重,重化工产业比重大,相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成效不明显,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规模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以煤炭为主的消费模式没有明显改善,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进展缓慢。2017年,东营市全年消费煤炭总量813.4万吨,净压减煤炭39.6万吨,与省下达的724万吨总量控制目标和129万吨煤炭压减任务还有较大差距。其中,东营区、垦利区、利津县年度压减任务未完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和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煤炭消耗量不降反增。根据《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年东营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718万吨,完成年度煤炭压减的任务依然艰巨。

  4化工企业整改进展缓慢、入园率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低,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省级环保督察也指出东营市存在类似问题,东营市各类化工企业556家,进驻省认定工业园区的154家,入园率仅为28%,相关部门推进化工企业入园工作进展慢。部分工业园区监管不到位,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风险高。利津县滨海新区化工区集中供热中心、中水回用工程、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等建设项目,均未在环评要求时限内完成。垦利区胜坨业园区范围内部分村庄搬迁未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中水处理工程未按要求建设完成。相关部门对化工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力,对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等问题监管不到位,部分违规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广饶县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一期半钢轮胎项目批建不符,二期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且建成投产;广饶县山东广汇工贸有限公司两条年产10万吨氧化沥青项目、农高区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二期液化气综合利用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农高区东营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碳酸脂联产项目、利津县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炭素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未批先建。

  5交通运输结构亟待优化。东营市铁路、航运、管道运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石油化工、橡胶、有色金属等产业原材料和产品主要依赖公路运输。2017年,东营市汽车保有量达到72万辆,而且每年还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境内运营的大型危化品运输车2万多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年排量1.1万吨左右,约占排放总量的28%。东营市推进的原油成品油管网建设,规划到2020年新建3100公里,但目前仅建成460公里,短期内难以有效发挥生态效益。

  6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方面,2017年,东营市城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位列全省第15位,臭氧平均浓度位列全省第11位,重污染天数为17天,位列全省第12位。2018年1至7月份,大气主要污染物含量超过全国平均值,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位列全省第11位,臭氧平均浓度位列全省第12位,同比反弹5%。

  7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东营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市政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改造尚不完善,部分污水收集管网老化破损,导致污水溢流河道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工业企业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污混排问题比较严重;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完成建设的6处污水处理厂,其中3处今年才完成升级改造,还有2处目前仍未完工。2017年以来,小清河、支脉河等河流还处在达标边缘且不稳定,市控河流考核断面中有11个断面出现超标。2018年4至6月份,小清河水质连续出现超标,6月份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发现,小清河石村、候辛庄2个断面和支脉河王浩、王营2个断面为劣V类水质断面。5月份,广饶县织女河因污水管网破损,大量污水下泄,对下游寿光市河流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8扬尘污染控制不到位。东营市住建部门未有效履行“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职责,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各县(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商砼加工、物料送输与堆存等问题,普遍存在防尘抑尘措施不完善,“六个百分百”要求不落实等问题。特别是对用地、环评手续不全的商砼企业,相关部门还存在监管职责不清、失控漏管等问题,拆除清理不到位、河口区东营旺佳建材有限公司、利津县东滨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场地和传送装置未完全密闭,道路未硬化,厂区内扬尘污染问题严重;东营区山东康泰市政园林公司厂区砂石原料露天堆存,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粉尘污染严重。督察还发现,各县(区)建成区内与乡村道路保洁反差较大,乡村道路普遍存在清扫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因渣土抛洒造成的粉尘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9“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2017年东营市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77家,督察期间,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在各县(区)仍然发现一定数量的“散乱污”企业存在,相关部门和县(区)在落实清理整治工作上还存在工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东营区银丰涂料厂在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违法生产涂料漆,废水和废气直接排放,同时还通过遮挡、伪装等方式逃避监管。有的县(区)将一些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通过补办环评的方式进行“整改”,但污染治理设施却没有进行相应配升级,导致一些本该清理淘汰的“散乱污”企业违规“洗白”。广饶县诚信橡胶厂年产3000吨PVC增强管项目虽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但污染治理设施至今未配套。

  10农村散煤消费造成的大气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东营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实施农村天然气村村通工程,计划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住户燃气普及率达到85%,但相关部门深入实际调研论证不够,对老百姓当前的实际生活需求、消费能力和供气能力把脉不准,短期内成效难以显现。各县(区)对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问题重视不足,推广清洁煤、清洁炉具力度普遍不够。现场督察发现,因财政补贴缺口大、使用散煤仍具价格优势,部分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煤炭散烧的问题仍十分普遍,进入冬季后问题将更加突出。

  11自然保护区内违法侵占问题仍然突出。督察发现,胜利油田在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内开发活动存在多年,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的300处油田生产设施,目前仅有89处关停退出恢复生态,仍有211处尚未完成整改;位于实验区的2181处生产设施,尚有海域部分643处未完成整改,完成2020年前全部退出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相关油井虽已关停退出,但生态恢复不到位,部分油井附近地面废油、油渣残留严重,整治不彻底。东营市政协调研督查的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一处涉及海域130余公顷的韩玉华养殖项目,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至今还未予拆除退出。

  12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不彻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向东营市交办各类信访问题612件,东营市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但现场督察发现,有的上报整改完成了,但实际上没整改;有的表面上整改了,但实际上整改不到位,还存在整改标准不高,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广饶县圣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在停产整顿期间不但继续生产,还私自上马新设备且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旧问题还没整改,又出现新同题。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均被举报的河口区东营经纬布业有限公司,厂区聚丙烯热熔工序仍未安装VOCs处理装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人造板厂生产车间密闭不严、厂区异味较重;在高污染燃料控区生物质锅炉使用非生物质颗粒作燃料,且存在烟道旁路;物料堆场未进行有效覆盖。

  13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督察发现,部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环境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东营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山东诺尔生物有限公司酸性气体处理设施碱封罐PH值为酸性,未落实污染排放治理措施;垦利区东仕工贸有限公司、垦利区合力石油装备机械加工厂等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生产环境脏乱差、厂区异味严重、除尘治理设施不健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原海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酸洗磷化车间桶装磷化液随意堆放,无防护措施,危险废物分类不明确、无台账;全市砖瓦窑行业普遍未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不符合鲁政办字〔2017〕150号文件关于“2017年10月底前砖瓦行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县(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的要求。

  1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东营市现有3家垃圾处理厂,其中2家正在建设,预计于2018年10月和2019年底投入运行,在运的1家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能满足东营区和利津县两个县(区)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缺口较大。目前,广饶县、河口区、垦利区等县(区)产生的大量生活垃圾均采取暂存方式贮存,暂存场地有的为垃圾填埋场,有的是利用独立工矿用地、池塘地块建设的临时贮存场,日常管理、防渗防漏、污染治理不到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现场督察发现,广饶县生活垃圾临时暂存场缺少防渗围堰、雨污分流管网、地下水监测井等配套设施;采用“两布一膜”防渗措施,抗压效果差、易破损;利用导流管收集渗滤液,收集效率差,大量渗滤液没有有效收集;厂区垃圾露天堆存、没有遮盖围挡;该垃圾暂存场距小清河直线距离不足300米,极易污染小清河流域水质,环境安全风险高。

  15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建设明显滞后。东营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多,涉及行业广。但长期以来东营市对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处置场所建设明显滞后,目前还没有建成一家综合性处置中心,导致部分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量大、超期储存的问题突出,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现象时有发生。

  16河口区原东营市奥金化工有限公司院内挖出非法填埋的大量危险废物;河口区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彩客东奥化学有限公司,利津县山东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盛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量大,转运不及时;广饶县东营俊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长期存放,未作定期处理;广饶县山东宇通路桥集团路桥公司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露天堆存。

  17餐饮行业治污设施建设标准不一。东营市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工作统筹力度不够,日常监管薄弱,导致餐饮治污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污染防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餐饮、烧烤店油烟处理设施不配套,油烟扰民问题的信访件数量多、问题比较集中。现场检查发现,有的餐饮店处在商住一体的楼宇底层,无独立烟道,有的油烟净化装置简陋,清洗不及时、收集效果差,有的还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出现反弹的现象。

  18畜禽养殖行业治污设施建设标准不一。东营市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工作统筹力度不够,日常监管薄弱,导致畜禽养殖行业治污设施建设标准不高、污染防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各县(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置配设施建设标准不一,部分养殖场治污设施简陋,只配建了粪污收集池,没有处理设施,且第三方处理没跟上,虽治污设施的配建率上去了,但实际处理效果并没有达到要求;有的养殖场因大雨收集池被冲毁,粪污流进河道,污染水环境;还有一些畜禽养殖散养户、专业户,因规模小没有配建治污设施,加之日常管理缺位,致使因畜禽养殖异味问题的信访举报居高不下。

  19环境监管能力难以满足需求。东营市区城面积大,工矿企业点多面广,加上编制总量控制、全市环保专职执法监察人员明显不足,市环保局和环境监察部门编员额仅为19人和41人,且长期缺编,矛盾突出。多数乡镇、街道没有设立专职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虽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但缺少专职网格监管人员。

  20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餐饮油烟等领域的环境日常监管能力还有待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滞后,环境监管平台、车载环境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和市环境安全预警与指挥系统还不完善。目前,溢洪河、阳河2条省控河流没有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部分20蒸吨以下锅炉没有在线监测设备,容易造成失管失控。

   烟台市

  1政治站位不高、环保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重发展、轻环保”现象在部分县(市、区)、部门和领导中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深刻含义,没有把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环境保护位置摆得不高、工作抓得不紧,上级有行动、有检查时抓一抓,其他时间歇一歇、放一放。

  2发展方式“路径依赖”问题。简单粗放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思想仍不同程度得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较重。部分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算经济账多,算政治账、算大账、算长远账少。

  3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委政府研究环保工作会议次数虽然逐年增加,但总体仍然偏少。特别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之前,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较少,如2014年仅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中有涉及环保的议题,2015年市委常委会会议中没有环保议题,2016年也仅有3次研究环保工作。

  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不快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烟台的22项共性问题和5项个性问题,目前只有9项整改完成,部分问题整改滞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涉及烟台的881件中,仍有30件没有整改完成。

  5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畏难发愁等思想的问题。从个别谈话和现场督察情况看,有些领导干部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整改中,存在畏难发愁、侥幸过关、等待观望等心态,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多,整改推进不及时不到位。

  6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内海水养殖项目整改进展慢问题。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227宗各类海水养殖项目,截至督察时,只拆除了4宗,整改进度缓慢。

  7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标准不高,部分案件被重复举报问题。部分信访案件整改标准不高、力度不大,不到位、不彻底,群众满意度不高,在此次省级环保督察中,仍有45件已销号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举报问题被再次举报。

  8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不清问题。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在部分县(市、区)存在分工不科学、不具体、不到位,甚至有的工作职责不清,没有合理明确到具体单位,而是单纯依靠环保部门推动落实。

  9部门联动、齐抓环保力度不强问题。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力度不强,建筑施工工地夜间噪声、餐饮油烟污染等防治职责至今有关管理部门未落实责任。

  10县市区考核工作中环保权重占比低问题。部分县(市、区)对镇街年度工作考核中,环境保护工作分值占比低,有的甚至无考核内容。

  11环保专业人员匮乏、职业培训不到位问题。环保行政执法能力与任务不匹配,市、县环保机构人员编制明显不足、专业人员匮乏,年龄结构不合理,职业培训不到位,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作用发挥受限,县级环保部门尤为突出。

  12臭氧污染问题。臭氧污染问题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13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行业能耗大、污染重、产值低问题。高耗能、高污染结构性问题突出,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石油加工及冶炼等高耗能产业产值,仅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4,能耗却占了3/4。

  14能源结构单一、火电占比高问题。能源结构仍然相对单一,常规能源占比过高,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占能源总量的66.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4个百分点。

  15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直排问题。部分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不配套,中小型包装印刷、家具生产、汽修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直排问题突出。

  16燃煤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清理不到位问题。未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等文件要求,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未按标准要求清理到位。

  17PM10时有反弹,扬尘管理粗放问题。PM10时有反弹,扬尘管理粗放,裸露的沙土堆、石料堆随处可见,建筑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不到位,部分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煤炭经营销售场所未落实防风抑尘、物料覆盖、喷淋降尘、场地硬化等措施,商砼企业物料堆场未封闭、场地积尘多、洒水抑尘不到位。

  18芝罘区官庄棚改项目扬尘污染问题。芝罘区官庄棚改项目“6个100%”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19莱山区长安南路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问题。莱山区长安南路孙家滩小区南门道路施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施工工地全部裸露。

  20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排放较重问题。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排放较重,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力度不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占陆海排放总量的15%-17%,并呈持续增长态势。

  21河流生态流量不足,入海河流水质不达标问题。烟台市污水处理厂多布局海边,尾水直排入海,无法补给河道,河流生态流量难以保障,全市8条入海河流,目前断流6条,其中3条1-7月有水月份水质均值为劣V类。

  22建成区污水管网不配套问题。部分县(市、区)建成区污水管网不配套,目前还有120公里城市道路未实现雨污分流。

  23芝罘区铁路河小曲河黑臭问题。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芝罘区铁路河小曲河黑臭现象反弹。

  24镇、村污水集中处理不到位问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全市有21个镇、28个农村新型社区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17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部分不能正常运行,部分镇村生活污水直排附近河流。

  25福山区福新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问题。福山区福新街道污水处理厂无环评及验收手续,运行不规范,未按规定频次进行监测。

  26农村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存在盲点问题。农村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体系存在盲点,一些河道周边存在垃圾“入河不入箱”现象。

  27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处于低端水平,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粪水直排现象突出。

  28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匹配问题。烟台市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大,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全市含氰尾渣产生单位11家,长期管理不规范,存在乱堆乱放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隐患较大。相关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缓慢,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29危险废物管理力量不足问题。危险废物管理力量不足,各县(市、区)均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

  3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问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危废台账资料、贮存场所、转移处置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

  31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场所不配套问题。部分县(市、区)没有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场所。

  32莱州湾水质监测结果不达标问题。莱州湾为我省近岸海域中水质最差的区域,根据今年第一次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莱州市位于莱州湾的3个点位均未达到优良海水水质(一、二类),无机氮指标超标。

  33直排入海污水不达标问题。烟台日排水100吨以上直排入海企业数占全省35%,污水排放达标率仅为76.2%,为全省最低。

  34蓬莱西海岸围填海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填海项目,整改效果不明显。

  35立案查处的围填海及防浪堤整改不彻底问题。2013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的19起小规模码头填海及防浪堤,整改恢复自然岸线不彻底。

  36莱州市于志峰非法围填海问题。莱州市虎头崖镇于志峰扇贝厂涉嫌非法围填海,目前尚未拆除。

  37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绿盾2017”和中央环保督察以后,全市自然保护区内仍存在509处违法违规问题。

  38自然保护区内风机拆除问题。林业部门主管的1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还有156台风机未拆除。

  39自然保护区部分点位整改不彻底问题。部分问题点位整改不彻底,存在仅实施拆除但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开展生态恢复的情况。

  40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2006年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由于长期管理不到位,违规违法现象严重。

  41化工企业入园率低问题。烟台市原有化工园区(聚集区)13个,全市的713家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13%,入园率低。目前已申报山东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的5家化工园区,只有烟台化学工业园通过省级认定。参加新一轮评级评价的537家化工企业中,在已完成的535家中差评率为51.4%。

  42化工企业档次低、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大批化工企业档次低,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运行效果差,异味治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

  43工业园区规划不合理、发展与定位不符问题。工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要求流于形式,部分园区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有的园区超范围建设,个别园区发展方向和园区定位不符。

  44高新区变更用地性质、建设房地产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低问题。烟台高新区将部分商服、科研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在高新技术用地、研发用地上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区内存在大量化工、机械制造等非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比例仅为1.25%。

  潍坊市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1监督检查不彻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完成预期计划。有的县(市、区)和部门“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环保责任、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干部对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不高,力度不够,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把握不深不透,个别地方查处群众信访问题敷衍应对。

  2督察组在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现场核实时,有5件和当地上报情况存在出入。在中央环保督察时,连续接到高密注沟农业发展区前水西村开采白土矿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举报电话,当地在第二次公示处理结果时认定此举报不属实,现场核实时却发现金坤诺矿业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擅自拆除治污设施、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3产业结构偏重。石油、化工、水泥、钢铁、电力、有色金属六类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3.6%,传统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高达73%,结构重、效益低、能耗水耗高,部分企业技术水平不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中心城区重污染企业、园区“围城”状况尚未得到有效改观。

  4减煤工作不到位。去年全市煤炭消费量2800多万吨,总量居全省第4位,占比高出全省5个百分点,超出省控目标近400万吨;今年1-6月份,全市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就达到了1388.5万吨,同比增长6.78%。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缓慢,发电企业仍以火力发电为主,集中供热源“散乱小”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5寿光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上升11.64%,未完成市级下达的8.54%的目标任务。

   化工企业无序发展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6全市需整改的化工企业有1403家,截至7月底,有652家完成了整改任务,仅占总数的46.5%。今年上半年对1121家化工生产企业进行了“四评级一评价”,未参评282家,参评企业中评级为“差”的490家,差评和未参评企业占比高,占55.02%。临朐县化工园区至今仍未通过审批,现有的化工企业无法实现搬迁入园。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存在环境风险

  7全市列入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项目共有45个,目前仅完成25个。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量过大,超期堆存等问题。

   山体破坏修复等工作不到位

  8全市目前仍有100多处破损山体及大量停止开采的矿坑未完成生态修复任务。经查,仅高密注沟现代农业发展区就有160余公顷未修复矿坑。黑山、棘子山、符山作为垃圾填埋场,目前生态修复工作未开展,垃圾渗滤液未安全处理。

  9部分湿地等自然风景区,依然存在违法建设、违规运作、保护不力等问题。

  10部分名胜等自然风景区,依然存在违法建设、违规运作、保护不力等问题。

  11临朐山旺古生物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存在人为建筑且日常管理粗放。

   “河长制”工作落实存在差距

  12除汛期外,全市河流断流比例较多,下游河道缺少必要的生态流量。部分河道管理存在漏洞,对河道占用、开垦的现象仍然存在。秸秆堆放在公路边沟、河道中,长年无人清理。雨季时畜禽粪污随沟渠溢流,造成流域污染。

   海洋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13海渔、环保、海事、水利、交通、港航等部门管理界线模糊、职责边界不清,没有形成监管合力。

  14部分非法围填海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15白浪河西岸保留区和东岸南部保留区内15个项目违规办理了土地手续,并已开发建设,计划采取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估、实施土地置换等办法处理,相关工作推进缓慢,整改难度较大。

  16弥河入海口湿地工程虽已完成规划论证,至今尚未开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仍然突出

  17白浪河水库一级保护区存在自驾游及垂钓现象,库区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堤坝未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部分水域、堤坝排水沟和导流槽未清淤,封闭管理不到位,入库河流未设置栅栏,漂浮物未有效拦截。

  18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方面,存在多头管理情况,不利于统一管理。

   土壤和农村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19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相关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治理等从业门槛低、考核评价难,技术支撑手段不足。

  20农村环境问题较多,存在垃圾“上山下乡”的问题,生活污水缺乏集中收集处理,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生活垃圾尚未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21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尚不健全。农业化肥使用量每年近50万吨、农药使用量5000吨以上,但利用率不高,给土壤的生态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农村作物秸秆及蔬菜种植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随意堆放量大、腐烂作物过多。境内农牧业废弃物问题亟待解决,没有针对秸秆、畜禽粪污等农牧业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利用项目,沼气化、肥料化、能源化等资源化利用手段未能有效推广。

   空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22 2018年1、2、3、5月份,潍坊市大气NO2分别同比上升0.2%、18.1%、12.1%和53.3%,4月份可吸入颗粒物同比上升9.0%。上半年,潍坊市PM2.5、PM10浓度分列全省第9和第11位,其中PM10浓度改善幅度与蓝天保卫战要求进度相差3个百分点,同时臭氧浓度呈上升趋势。

   城区供热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

  23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汽改水”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寒亭区、坊子区、经济区虽制定了方案,改造工程未完成。潍坊钢厂余热回收工作编制了可行性报告,但尚未组织实施。

  24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部分沿街商铺、居民社区仍以散煤采暖为主,散煤燃烧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

  25部分区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实,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仍有不足,“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不到位,高新区汇金苑小区工地、杰兴小学工地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

  26潍坊市棚改量大,去年全市完成征地拆迁11.2万户、增长41%,城区内北外环与北海路交会处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现场基本没有苫盖。

  27同时,城区道路湿法清扫和洒水作业不全面、不彻底,部分区域露天烧烤尚未禁绝,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28省第一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时提出,“潍坊境内济青高速扩建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市委市政府工作汇报中整改情况为“已完成整改”。但此次督察时仍发现高新区济青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第二标段现场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机动车排气污染突出,交通运输结构亟待优化

  29潍坊市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过分依赖公路运输,公路货运量、车辆集散量均居全省前列,机动车保有量近230万辆、居全省第二位。

  30新能源汽车推进仍然缓慢。按计划,到2015年应建设充电桩5000个,但目前仅安装1618个,完成任务的32.3%。

   部分重点河流水质达不到国家和省目标要求

  31按照省政府与潍坊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8年,省控及以上河流水质应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从省环保厅2018年7月份巡查数据看,国控断面中的白浪河柳疃桥断面、虞河潘家庵断面水质均低于V类。

  32按照省政府与潍坊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8年,省控及以上河流水质应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省控断面中的胶莱河潍石桥断面水质低于V类。

   市政管网建设不到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污现象

  33潍坊市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管网不配套,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缓慢的情况,市政管网溢流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雨季大量污水直接溢流到河道,导致部分河道出现劣五类和黑臭水体。白浪河、虞河等河流沿岸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尚未完成,造成白浪河、虞河等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34督察组采样监测,潍坊市昌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COD、氨氮、总氮浓度分别为:68mg/L、36.3mg/L、63.7mg/L,分别超标0.36倍、6.26倍和3.25倍。

   违规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和畜禽养殖问题仍然突出

  35督察发现,寿光金太阳热电有限公司490MW热电联产项目至今尚未取得发改或经信部门备案。

  36昌邑市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2条印花生产线无环评手续。

  37昌乐公路局所属的粉磨站无环评手续。

  38潍坊市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还存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反弹风险大的问题。下沉督察青州市高柳镇时发现名单外散乱污企业3家。

  39保税区在办理督察组交办的某无纺布车间检查任务时,连续两次上报材料避重就轻,将生产车间报为仓库,与实际情况不符。

  40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仍大量存在,普遍距离村庄较近,建设标准低,群众信访量大。

   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进展缓慢

  41《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目前全市951家加油站中,还有218家没有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完成率为77%。

   环境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42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已基本建立,但智慧化监管水平不够高;有的地方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落实。

  43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环保问题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主动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性不高,工作合力不够强。

  济宁市

   整改部署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1树立新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部分领导干部在绿色发展理念方面,学深、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远远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环保督察整改是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要抓手。有的领导干部发展理念有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干部缺乏一抓到底、坚决整改的决心,存在整改标准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出现反复的问题。

  2部分单位未能履职到位。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济宁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但济宁市林业局、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缺乏检查督导。

  3违规下放审批权限。经调阅有关资料,邹城市人民政府自2013年以来先后4次将住建、环保、发改、规划部门等有关审批权限违规下放至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化工行业整改缓慢,入园率不高。济宁市无手续违规化工项目567个,涉及331家企业,其中无立项手续的133家,无土地手续的167家,无规划手续的241家,无环评手续的26家。截至目前,仍有77家企业的86个项目正在整改。在7个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和核查工作中,4个化工园区通过省政府第一批认可,2个列入省政府第二批名单,1个已通过第三方机构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但化工企业入园率仅37.16%,有待进一步提高。

  5有些信访问题整改不彻底,环境污染隐患仍然存在。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至今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垃圾填埋场大面积未有效覆盖,导致异味较重,雨天产生大量渗滤液,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6济宁信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离心废渣无“三防措施”露天堆放、原料桶储存不规范,仍然存在异味污染等问题,其院内杀虫剂项目未按要求落实“两断三清”。

  7举一反三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存在短板。对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侧重于解决具体环境问题,对举一反三解决环境问题态度不积极、力度不够大。从根本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举措还不够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进度不够快,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大格局还不够牢固。

  8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与形势任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基层环保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和装备欠缺。

   规划布局不够合理,结构性污染突出

  9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于 2016年通过专家审查,并于12月份完成审批。仍有个别部门、行业规划工作未及时开展,火电等重点行业专项规划、搬迁整合计划没有正式出台,没有发挥出规划指导、调控、统筹经济发展的作用。由于过去缺乏规划或执行不力,房地产逐步进入工业聚集区,不少工业企业与居民区、商业区、文化区混杂,电厂、热电厂等工业企业“围城”,导致园区区域优化产业、改善环境质量、调整结构的功能弱化,尤其以高新区表现较为明显,工业与人居环境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10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三一”的产业结构未发生根本变化,传统产业占比达85%,新兴产业占比低,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63.7%。火电、炼焦、水泥、化学原料等“双高”行业在工业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

  11虽然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距离国家二级标准还存在不少差距,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60.6%,PM2.5、PM10年均值分别超国家二级标准60%、51%。

  12能源结构偏煤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4349.5万吨,占全省的八分之一,煤炭消费占全市能源消费的比重超过85%,分别高于全省、全国5个和20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二位。

  13传统火电装机规模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较小,煤电占全部装机比重超过8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全市现有煤电企业33家,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占全部煤电装机30%以上,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

  14以柴油车为主的运输结构仍然没有打破。济宁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20万辆,年新增10万辆。柴油车19.1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11.9万辆、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大宗货物以柴油车公路运输为主,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方式占比仍然很低。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态环境短板突出

  15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对城乡环境带来较大污染隐患。全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5632吨,本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处理3943吨,1689吨外运至附近其他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全市现仅有2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4座卫生填埋场。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济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鱼台县、金乡县、微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县(市、区)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

  16危废处置能力不足。对小型产废企业的监管相对薄弱,18类危险废物需委托市外或省外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建成的鱼台县化工园区3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仍处于试运行状态,现有处置能力还远不能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17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建设整体缓慢。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沿湖沿河湿地修复等环保工程建设整体缓慢,运行管理能力不足,重主体工程、轻配套设施。全市运行(含调试)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6座,有些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收集能力不足;建成区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集中降雨时期部分污水经雨水口直排入河,导致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相关鼓励政策滞后,中水回用基础设施相对匮乏。

  18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缺口大,全市104个建制镇中有26个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78个污水处理设施中有17个未运行,城市建成区外6043个行政村中有5182个未完成治理,治理率只有14.3%。

  19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济宁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分别同比改善,但2017年以来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未得到有效控制有关。济宁市化工、炼焦、医药企业居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污染源摸底调查、监管能力建设、治理技术运用等方面基础薄弱。部分医疗、化工、食品发酵企业异味污染治理不到位,不少企业与商住区混杂,异味扰民问题频发。在本次督察“回头看”中群众对大气异味问题反映强烈,投诉案件221个,占总涉及环境问题的43.8%。

   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20塌陷地综合治理与矿山复绿进展缓慢。济宁市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长期的煤炭开采造成土地塌陷问题突出。根据《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应完成双80%的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按照目前进度,实现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目标有较大差距。根据《山东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济宁市有55处矿山需要复绿,还有21处未完成。

  21畜禽养殖污染仍然是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畜禽养殖行业整改的水平普遍标准不高,且存在禁养区清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和死灰复燃现象,济宁市畜牧局监管力度不够,对畜禽养殖业存在环境问题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整改;不少养殖户环保意识较差,对养殖污染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不高。在本次督察“回头看”中群众对畜禽养殖污染反映较大,投诉案件44件,占总数的11%。

  2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还不完善。济宁市是农业大市,常年粮食种植面积1100万亩。农作物秸秆产生时间较为集中,秸秆量大面广、点多分散。全市仅有1家秸秆生物发电项目,秸秆综合利用以还田为主,途径单一,多数县(市、区)尚未建立秸秆利用产业体系。目前,秸秆收储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高效的收储运模式。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宽,秸秆利用机械装备和技术研发有待提升。

  泰安市

   生态环保履职不到位

  1落实上级有关部署不深入。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电〔2017〕1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后,泰安市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未针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提出进一步的具体措施。

  2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有的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认识不足,制定的问题整改方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抓整改落实不够,整改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有的信访案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档案归档不及时、不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整改办法不多,态度不积极,存在“等靠”思想;一些停产治理的工业企业,未及时制定和报备停产整改方案,整改、调度、督办和检查针对性不强。

  3煤炭消费压减有关政策执行不力。2017年,高新区、东平县未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压减任务,煤炭消费量不减反增,泰安市发改委未按照《泰安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要求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泰山区、高新区没有建立煤炭减量替代考核机制。

  4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执行不力。《泰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目前已开展评估的仅34个地块。泰安市转型升级关停并转的262家化工企业,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压力大。

  5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依据2017年度泰安市行政权力事项分工,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负责监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实施处罚权,但市住建局以泰政字〔2016〕46号文件为由,未履行处罚权,建成区施工扬尘管理问题多。

   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

  6“散乱污”监管环保职责履行不到位。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以自身不具备处罚权为由,对辖区内列入整改提升类、未按照“两全三化一达标”标准整改的“散乱污”企业,既未调查也未报市环保局,造成监管责任缺失。

  7部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2017年,泰安市优良天数比例、PM10浓度未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目标要求;高新区氮氧化物改善率未达到市级考核要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

  8部分水体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2018年以来,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尚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泰山区梳洗河、肥城市康汇河水质较去年同期出现恶化,部分水体水质劣于五类,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9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较多。2015年,泰安市林业局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东平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腊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仍不健全,管理责任难以有效落实,未依规制定旅游活动方案。

  10建成区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城区交通道路保洁未实行统一监管,道路管护投入、标准不一,由区政府负责的道路保洁水平不高。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未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城区博阳路5808厂以北路两侧、博阳路南段、省庄热电厂附近和泰山医学院新校区北侧施工现场,东岳大街西侧黄草岭村、唐王路志高国际东邻拆迁现场,佛光路华新家园建筑垃圾堆存场,新泰市青云街道龙池路和重兴路道路施工现场、肥城市星美城市广场施工现场等土地裸露、扬尘污染严重;泰山国际汽车城施工工地周边道路路面尘土明显。

  1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泰安市主城区部分管网疏于管理,老旧、破损严重,点位错接、淤塞问题突出,14.6%的管网雨污混流,主要集中在梳洗河、七里河、奈河沿线。新泰、肥城等县(市、区)部分污水处理厂总磷浓度执行1.0mg/L的排放标准,受纳水体缺少水质提升工程,影响水质稳定达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偏低,已运行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展水质定期监测,东平湖周边有3个乡镇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2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压力较大。2018年1-7月,泰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不减反增,同比增加了4.1%;新泰市、东平县自4月份以来煤炭消费同比增量持续提升,1-7月份分别增加31.6万吨和22.9万吨。

  13河湖生态流量不足。泰安市水利部门虽然制定了大汶河生态流量试点方案和闸坝联合调度实施方案,但未印发实施;大汶河沿线设置大型闸坝多达8处,未建设导流槽等设施,致使大汶河戴村坝以下河道在非汛期基本无径流,严重破坏了大汶河水生态系统。

  14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到位。督察发现,泰安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存在局部坝体倒塌等问题;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该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排查不严不实,报送的情况与督察发现的问题不符。

   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落实不到位

  15“散乱污”企业整改不彻底。新泰市毕泗波塑料颗粒厂、新泰市鑫洋卫生材料厂,泰安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鑫泉造纸助剂厂内的2家小化工厂、华泰采石场,岱岳区孙家沟奇石大市场汽修点、泰安市大金地商砼有限公司等未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宁阳县对于整改提升类的企业,先后两次推迟了整改完成时限;督察发现,岱岳区西太平村养鸡院内存在1家机械加工厂,手续不齐全;泰安市志和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16企业环保问题整改要求不严。新泰兰和化工有限公司、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企业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新泰恒赢化工有限公司、宁阳新安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硫酸厂已停产多年,但设备仍未拆除、原料未清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肥城市9家砖厂恢复生产以来,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至今未达到验收标准,生产场地未硬化,环境卫生差。

  17畜禽养殖规范引导不到位。泰安市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适养、限养、禁养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极个别养殖户在禁养区内复养,“回头看”督察期间,畜禽养殖相关的信访案件约占总数的19%。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对异味治理缺乏有效措施,对养殖废弃物清理、处置不及时,废兽药包装袋、废针管等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慢

  18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新泰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宁阳钢球工业园等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应于2018年6月底建设完成,截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工程仍在施工。

  19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肥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进展缓慢。

  20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泰安市33处矿山复绿工程仅完成18处。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开采矿山中,仍有19处正在实施治理,另有20处修复工程尚未实施。

  21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迟缓。列入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中,东平县城南小清河人工湿地及生态修复工程今年6月份刚开工建设,大汶口人工湿地、邱家店河道水体生态修复等项目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整体工程尚未验收。

  22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缺位。部分化工园区仍为“政园合一”式管理,缺乏专业化管理团队,环境管理队伍能力不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明确,难以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主体责任,影响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个别园区对于规划环评的认知仅停留在完善手续层面,未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制。一些园区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各类园区普遍未建立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机制。

  威海市

   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1思想认识有偏差。通过督察发现,一些区(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对本区(市)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有依赖性,对优良的生态环境沾沾自喜、盲目乐观、骄傲自满。认为自然环境好就是工作做得好,对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缺乏清醒认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矛盾与挑战缺乏忧患意识,导致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够强烈。

  2一些区(市)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既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一些领导干部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3推进落实打折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举报投诉件,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4从本次督察接到的340件信访投诉件来看,其中有14个投诉件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中交办过的。

  5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万丰奥威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本次督察再次接到群众相关举报。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虽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但仍存在明显气味,生产区域的环境质量也比较恶劣。2017年以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该企业进行了整治,但异味扰民问题仍投诉不断。

  6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落实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冷热不均”的问题。有的干部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有的部门“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意识不强,甚至认为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和大部制改革之后,自己就没有管环保的职责了,有隔岸观火心态;在落实整改措施时,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

  7督察发现,禁养区内被责令关闭的部分养殖场设施拆除不彻底。

  8文登区大水泊镇岭上孙家村西南50米某养猪场,距离坤龙邢水库不足500米,虽然已经将生猪转移,但沉淀池、粪便收集存储等设施未拆除,随时可以恢复养殖。

   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9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不够精细化。部分区(市)和部门对扬尘污染治理查处不严、监管不到位。督察中发现,城区内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未达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工地现场沙(土)堆未覆盖、路面未硬化、运输车辆遮盖不严等问题较为突出。多处路面年久失修,道路扬尘和城郊车辆管理不够精细,散装物料运输密闭设施标准不高,城乡接合部存在工程车和渣土车未封闭运输的现象。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明显存在管理粗放、标准不严的问题。

  10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检查,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机动车迅猛增长的需要。本次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交通污染扰民的问题较多。

  11根据省“四减四增”方案要求,2018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建成5台(套)机动车尾气道路遥感监测设备,威海市至今尚未建设。

  1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任务落实不力。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在威海市的能源消费中占比偏高,煤炭年消费量在1100万吨以上,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的8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2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过低,占比仅7%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3个百分点。

  13城市主城区和各区(市)城区供暖机组仍然以燃煤为主,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化供暖未全面推开,散煤燃烧问题依然存在。

  14督察期间发现多处散煤销售点,部分区(市)散煤销售查处力度较弱,各区(市)散煤销售场所统一规划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15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指标有上升趋势。虽然2016年、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去年威海市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刚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8年继续达标的压力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力。

  16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水管网整体规划布局存在欠缺。城市部分老旧生活小区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沉降、断裂、与雨水管网交叉混排等问题,个别偏远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主管网。有的污水管道高度明显高于雨水管道,存在污水渗漏后通过井口混入雨水管道的现象。城市污水排放治理不到位。部分镇驻地及少数较大村,虽然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个别镇级、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各区(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

  17督察发现,威海海澄水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处理生活污水,现进水多为工业污水,且长期超负荷运行。

  18威海水务集团张村泵站提水能力不足,遇雨天进水量较大时,易造成污水外溢。群众举报投诉中,有反映张村泵站污水外溢的情况。

  19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明显不足。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威海市正常运转的垃圾处理厂有4个,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难以满足处理需求。农村垃圾处理需求持续增大,已经超出城市垃圾处置能力,而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较慢。

  20农业面源污染重视不够。全市果园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全市亩均化肥用量为33.61公斤,比全省平均用量高5.88公斤,比全国平均用量高9.67公斤,有机肥的使用量偏少;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在综合防治中所占比例偏小;河流及水库周边普遍存在着农田及蔬菜大棚,在种植过程中由于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有害成分残留在土壤之中,形成面源污染,污染物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和水库,加重了水体富营养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大多是分散防治,过量用药情况比较普遍。先进的无人机机撒农药推广工作不足。果园反光膜回收与综合利用进展较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1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足。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和监管能力明显偏弱,未建立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环境执法队伍体系;镇、村两级环保网格化队伍较弱,无专职人员,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环保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足,未有效借助本市“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22应关矿山关停不及时。根据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重点区域及道路可视范围内151处矿山治理全部完成复绿工作。

  23督察发现,文登区宋村镇李仙庄村委会与万和工程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开采土石用于南海工程项目,明确规定使用期限为2011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19日。截至督察时,该点位未关停,仍发现有开采土石现象,且未进行复垦。

  24建筑垃圾管理不规范。威海市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市区拆迁、建设及公共建筑和居民装饰装修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存在清运不及时和随意倾倒现象。《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了资源化利用以外,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禁止向经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督察发现,威海市仍然存在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和破坏景观的问题。

  25柴峰小区北山建筑垃圾长期大量堆积,对山体和环境造成一定破坏,群众多次举报,一直未有效解决。直到督察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才开始全面整治。

  26海洋食品加工等传统行业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小型鱼粉厂整合改造、上大压小和淘汰低端产能等方面,存在政策解读不到位、被关闭企业不理解等问题,在引领企业走向高端化、规范化、集约化上发力不够,群众信访问题较多。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27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不够。对反复举报的信访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措施,尚未建立长效机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中涉及油烟的23项,噪声60项,分别占问题总数的9.39%,24.49%;本次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截至9月17日)中涉及油烟的64项,噪声67项,分别占问题总数的15.20%,15.91%。工作中没有举一反三,只注重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对群众投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只要求被投诉的饭店进行整改,对其邻近的其他饭店污染却不闻不问。

  28督察发现,高区恒瑞街多家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群众反复举报,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29有的地方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问题加强了管理,却对其它未被举报的工地噪声污染问题熟视无睹。督察组夜查发现,被群众举报的湾九里建筑工地夜间并未进行施工,但其对面的砂场,装载机、大货车、货船装卸砂石,噪声污染严重,因为无人举报,执法部门未进行制止。

  30化工园区认定工作进展缓慢。化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截至目前,威海市尚无一个化工园区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致使分布在园区外的企业迟迟不能实现“退城进园”。

  31个别项目的整改落实达不到要求。在核实威海火车站进站口噪声污染举报件整改情况时发现,该站没有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措施,制定的整改方案与实际采取的整改措施也不一致,未达到有效的整改效果。

  32督察发现,乳山黄垒河中游南黄镇湾头村段采砂场,施工设备拆除后堆放在原采砂点附近。现场封存1.4万立方米已开采的河砂,未进行有效覆盖和转运清理。少数关停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

  33高区恒多建材厂、都城混凝土搅拌站、荣成市虎山镇得胜寨村冠通建材厂存在暂存物料未覆盖或设备未拆除等现象。

  34正在南海新区建设的市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工程进展缓慢。

  35督察发现,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库建设不规范、标识牌不清、未按要求设置围堰、门窗未有效密闭等情况。

  36磷石膏非法掩埋问题整改不彻底。在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乳山恒邦化工磷石膏非法掩埋问题整改过程中,未就挖出转移运输的磷石膏落实防雨措施,导致部分含磷的污染物随降雨融渗进入黄垒河,造成入海口断面2018年以来有4个月水质劣于五类,其中总磷指标最高超标3.6倍,2018年全年实现均值达标十分困难。

  日照市

   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不平衡、不彻底

  1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到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对政治站位高不高、政治觉悟强不强的重大考验。整改过程中,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规划目标引领性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环境问题整改机制还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冷”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

  2被动性整改、修复性整改多,主动性整改、建设性整改少,整改力度不够,整改效果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整改措施不力,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3部分督察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存在薄弱环节。截至督察时,日照钢铁集团已淘汰1座90平方米和1座180平方米烧结机、1座450立方米高炉、1座60吨转炉,剩余1座180平方米烧结机、1座450立方米高炉、1座60吨转炉尚需按要求推进。

  4煤炭消费总量仍居高不下。日照市2017年全年煤炭消费总量为1235.3万吨,超出1227万吨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日照市2018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尚未制定,减煤控煤缺乏有效措施。

  5东港区的大山前废弃采石场、陡岭子—后山前废弃采石场是《山东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应于2015年底完成治理工作的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矿山,但直至2018年5月和6月份,这2处废弃采石场才分别开展治理工作的招投标事宜。

  6督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地方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点对点整改、为整改而整改的情况,部分整改工作表面化、治标不治本、长效机制不健全,后续根治工作不到位,部分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回潮。2016—2017年环境空气的二氧化氮出现波动、2018年一季度煤炭消费总量反弹、一些“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标准不高、部分违规化工企业停产不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不彻底、禁燃区仍存在散煤燃烧等。

  7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足。日照市环保执法机构仅设到区县级,环保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没有解决。部分乡镇环保机构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到位,多为兼职人员且调整频繁,业务培训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乡、村居三、四级网格存在人员不足、巡查监管不力、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网格内的环境问题难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

  8产业结构偏重、煤耗高,大气环境形势严峻。产业结构偏重、煤耗高,大气环境形势严峻。日照市钢铁、火电、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占比高,工业能耗中煤耗占比大,并且钢铁、火电、石化等产能仍在不断增大,岚山区钢铁、焦化、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集中,大气环境形势严峻。

  9日照市二氧化氮2016—2017年连续两年不降反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2016—2017年连续两年的年均改善率、2017年浓度指标均未达到《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目标要求。

  10日照钢铁集团现有设施的废气排放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

  11莒县大自然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现有设施的废气排放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

  12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推进不够,“散乱污”整治不彻底。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推进不够,督察发现,2017年日照市清洁煤配送体系建立较晚,有的县区在进入采暖期后的11月份才建立,县城、乡镇基层清洁煤推广力度偏弱,2017年冬季采暖期间农村个别地区仍存在普通散煤燃用问题。

  13“散乱污”整治不彻底,个别乡镇存在“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整治提升标准不高等问题。未批先建、批建不一的问题依然存在。

  14岚山区中楼镇橡塑产业集聚区仍有长晟橡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无规划、土地等手续。

  15五莲县石材产业园等县级以下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内仍有多家企业无规划、土地等手续。

  16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28家在生产木材加工企业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不完善,部分企业木渣露天堆放。

  17莒县一些石材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问题。

  18日照港货物集疏结构不合理,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薄弱。2017年日照港货物集疏方式仍以公路为主,公路运输占比42%,每天营运的4万辆重型货车造成了较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污染。连接日照港的瓦日铁路设计运输能力为2亿吨/年,2017年其货物发运量仅占设计运力的13.9%,日照港运输结构亟待调整。

  19日照市重型货车车流密度全省最大,并且重型货车中的重型柴油车占比较高,重型柴油车的尾气污染不容忽视。督察发现,多部门联合执法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薄弱,一些上路营运的重型柴油车存在冒黑烟现象,尾气污染较严重。

  20扬尘污染问题比较严重。部分建设工地存在裸露土地、料堆未完全苫盖、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等问题,市政管道工程、道路工程的问题尤为突出。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执法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分拆迁作业场所未采用湿法作业,拆迁后堆存的建筑垃圾未采取苫盖等扬尘控制措施。城市道路机扫、洒水等装备不足,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

  21日照港在矿石等易起尘货物的装卸等环节扬尘控制和化工码头油气回收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22五莲县、莒县、岚山区部分采石场、石材加工和木材加工企业防尘抑尘措施仍不完善。

   水污染防治形势依旧严峻

  23部分河流水质未根本好转。国控付疃河大古镇断面、省控沭河夏庄断面、市控绣针河汾水桥等断面水质恶化基本得到遏制,但是断面水质仍未根本好转,付疃河大古镇断面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超标,沭河夏庄断面部分时段化学需氧量等超标,绣针河汾水桥等断面部分时段总磷等超标。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中,2016年有3个劣V类断面,2017年有4个劣V类断面。其中,2017年国控付疃河大古镇断面仍未实现《日照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要求。

  24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日照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因实际处理能力不足,城区部分区域生活污水雨季出现溢流。

  25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多年前已计划实施,仍未开工建设,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较突出。

  26督察发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的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中部分仍未建成,已建成的也未进行环保验收。五莲县等县区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站存在管理不规范、进水量不足、不正常运行或不运行等问题。

  27日照城区现有部分污水管道年久老化,建设标准低,污水收集能力差;城区尚有128.5公里的雨污合流管渠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合流管渠与污水管道衔接处存在上百处截流堰,易出现因堵塞或溢流造成的雨污水直排问题。城乡接合部、乡村等普遍存在污水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问题,致使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

  28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涉及的浮来山镇污水管网至今仅建成6公里,是计划完成量的一半。

   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29违规化工企业整改进展缓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40家手续不全的化工企业(其中橡胶企业178家),仅89家完成整改,仍有8家无立项手续、210家无规划手续、88家无土地手续、7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未完成整治。对违规化工项目监管不够到位,部分违规企业一直处于生产状态,未按要求停产整顿。

  30岚山区中楼镇存在一些手续不全的橡胶制品生产企业,直至2018年7、8月份,岚山区地方政府才要求手续不全的违规橡胶制品企业停产整顿。

  31日照市的化工企业入园率仅8.2%,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2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岚山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泥堆场无围堰、未定期监测污泥成分、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未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等问题。日照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莒县光大水务城北厂等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泥露天堆放、污泥长期堆存等问题。

  33岚山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五莲县山王庄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等垃圾处理厂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渗滤液积存、环保措施缺乏和环境监测不到位等问题。

  34日照市污泥生物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全市污泥处理需要。

  35日照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等在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仍未建成,岚山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等现有垃圾处理场在超负荷运行。

  36山东蓝思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项目是《日照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中确定的2017年建成的项目,至今未完成建设。

  37日照工业废物资源利用处置中心等5个在建的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全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的状况仍未缓解。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不健全、危险废物贮存库不标准、出入库台账不规范等问题。

  38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境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处理车间内废水溢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气体收集效果较差、恶臭污染严重等问题。

  39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展迟缓。日照市纳入《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和《日照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石恢复治理项目共114项,迄今仅21处完成修复治理工作,只占关闭矿山的18.42%。另外,日照市“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遗留废旧矿坑有41处,多数尚未进行修复治理。

  40日照市五莲县等地部分矿山开采造成较严重的山体破损、基岩裸露、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但重开发、轻修复问题较普遍存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多数矿山未修复治理。五莲县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共88项,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21项关停矿山恢复治理。督察发现,计划的关停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仅有1个项目编制了工程设计文件,修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41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较突出。日照市1301家规模化养殖场中仅有633家完善了环保手续,1220家配建了粪污处理设施,但是部分规模化养殖场配建的粪污处理设施简陋,实用性能差,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贮液池未封闭、堆粪棚遮盖性不够、粪污处理设施使用率低等问题,是流域水体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隐患。

  42督察发现,在莒县等地禁养区内仍有畜禽养殖现象。

  43产业园区(聚集区)空间管控工作不力。产业园区(聚集区)规划环评工作滞后,环境监测体系薄弱。截至督察时,5个需开展跟踪环评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仍有2个未取得跟踪环评审查意见,18个需开展规划环评的县级以下产业园区(聚集区)中仍有4个未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产业园区(聚集区)普遍存在着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监测项目不全面、监测计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4日照海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缓慢,莒县化工集中区地下水监测计划执行不到位。

  45县级以下产业园区(聚集区)较普遍存在无集中供热热源、供热管网不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管网不配套等问题。

  莱芜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1环保大格局构建滞后。莱芜市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推进“四减四增”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2全市能耗物耗大,污染排放重,单位面积煤炭消费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7倍、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结构性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产业发展方式粗放,部分行业尚未形成与生态环保统筹发展的长远规划,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主城区工业布局分散,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企业集中分布于市区周边。

  3生态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莱芜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存在差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4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后,没有相应调整生态莱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公、检、法、环联席制度不健全,定期审查办案较少。

  5莱芜市对目标考核执行不严,问责偏松偏软,市、区、镇、村环保压力层层衰减,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基层政府对一些环境违规违法问题处理力度不够。如莱芜市河长制工作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基层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莲河下游汶秀路桥附近(高家洼村南段)垃圾积存、河道内违规种植树木,嘶马河沿岸“散乱污”企业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6“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在部分地区、部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如雪野水库周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雪野镇建设规划2016年已批复,而为加强湖区生态保护规划的环湖公园建设至今未启动。

  7绿色发展工作统筹不力。莱芜市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乏力,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较慢,钢铁行业的产业链发展和规划缺乏上层引导。莱芜市钢铁产业占工业的比重仍接近4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还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8无治污设施的“铁精粉”磁选项目和土法小炼铁项目禁而不止,固废散乱堆存问题严重。莱钢、泰钢、九羊等大型钢铁企业产生大量的钢渣及脱硫石膏。全市现有500余家涉钢渣处理的企业,但只有43家具备完善的环保手续,其他企业处置能力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钢渣没有正规的堆存及消纳渠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部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9督察发现,莱芜市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率低,截至督察进驻时,销号率仅76.06%,对省级环保督察转办案件的办理也不到位。

  10露天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开展较慢。责任单位制定修复方案后开工不及时,部分款项直到督察进驻前才拨付到位,工程启动滞后,方案中明确的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目标难以实现。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已绿化的矿山苗木稀疏,植株矮小,成活率低,不能有效阻止私挖乱采违法行为。

  11“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整治不彻底。莱芜市在整改过程中重点关注上报清单内的“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举一反三少,部分“散乱污”企业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并且“散乱污”企业集群分布现象突出。“散乱污”企业关停不彻底,没有做到“两断三清”,污染现场无人处理。

  12如大王庄镇张恒山电镀厂已于2015年关停,但存有两池强碱性溶液,并有50个碱性电镀液桶未处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13莱芜市采石、洗沙污染问题突出。

  14莱矿球团厂附近存在十几家手续不全的采石厂、洗沙厂,部分取缔点设备未完全拆除,有的铲车还在现场,具备再生产条件,信访举报反映存在夜间盗采石料和洗沙现象。

  15莱芜市工业燃煤小锅炉清理不彻底,莱城区高庄办事处下台子村莱芜市泰山炭黑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有机热载体炉脱硫除尘设施有旁路,轮胎硫化模具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16高新区侯德恩造纸厂无任何手续,检查时虽已停产,但燃煤锅炉未拆除。

  17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问题整改不到位。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建筑渣土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存在监管空白、部分施工单位未落实六个100%要求”等问题未整改到位,新的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尚未建成,渣土私拉乱倒问题普遍存在。

  18雪野旅游区左岸水都小区南侧荒地存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19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北张家庄村有多处建筑垃圾存放点。

  20危险废物监管不力、处置不彻底。莱芜市多家企业危废台账资料和危废转移五联单使用不规范,贮存场所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如口镇慧通轮胎厂危废库建设不规范,暂存油泥未入库,油漆桶乱存乱放。

  2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为防止污水直排水库,乔店水库周边医院和学校确定的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任务应于2018年完成,但进展缓慢。此外,杨家横水库周边农村户厕改造工程目前仅完成70%。

  22化工企业入园进度缓慢。全市化工产业发展缺乏总体规划,布局分散不集聚。目前,全市共六个化工园区,但缺少配套治污设施,企业入园困难,而计划建设的两个专业化工园区尚未完成审批工作。

  23信访问题办理存在敷衍整改现象。督察发现,莱芜市上报的已整改完成的部分案件依然存在问题。如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桂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问题,莱芜市上报整改情况为“院内设备已拆除,院内存放的铁精粉清运完毕”,属地政府核查时避重就轻,而督察组核查发现该公司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未整改。

   大气污染形势严峻

  24莱芜市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度不够,上半年可吸入颗粒物改善5.6%,达到“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改善11.9%”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存在困难。

  25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市内道路施工、管线铺设大都未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等措施,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道路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国、省道及城区道路物料车、渣土车普遍不覆盖,撒漏问题突出;建筑工地管理混乱,如雪野湖桃花源什锦园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严重,未采取湿法作业,洗车平台形同虚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严重,没有任何抑尘措施;砖厂、搅拌站、钢厂、焦化厂等企业料场堆场未落实棚盖、封闭等控尘抑尘措施,部分虽采取防尘网覆盖,但防尘网不合格。莱芜主管部门对扬尘污染行为整治力度不够,处罚偏轻、偏少。

  26异味扰民问题普遍。异味扰民问题成为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涉及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督察期间,大气污染类的信访案件占总数的31.1%,占比最高,其中反映异味污染的信访件又占大气污染类的59.3%。

   全市环境监管力量薄弱

  27莱芜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基层监管能力欠缺。莱城区和钢城区执法人员仅32人,其余四个功能区均未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28部分基层政府属地监管不力。莱芜市层层压实责任力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对属地企业监管不力,企业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即投产运行、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消极对待整改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屡罚不改,2017年至今共被下达8次处罚决定,其中3次由法院强制执行,其余5次并未执行;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炼钢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厂区内不能满足雨污分流的要求,存在污水直排问题;莱芜市福来制釉有限公司未验收即投入生产,且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雪莱小镇不夜城建设项目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建筑工地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

  29职能部门存在监管盲区。莱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虽已基本建成,但作用发挥不理想,问题发现不彻底,工作要求不严。督察期间,畜禽养殖、道路扬尘、建筑扬尘、“散乱污”企业、盗采石砂、山体破坏和河流污染等方面的信访问题比较集中;高庄街道办事处大气问题,经济开发区洗沙场、石子厂等“散乱污”企业举报量较大。督察发现,禁烧秸秆宣传力度不够,农田内焚烧秸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临沂市

   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

  1宏观谋划还有差距。临沂市在宏观谋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时,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区县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还不够清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产业结构偏重及布局不合理、能源结构单一、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2临沂市作为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数量多、布局集中,大型柴油车“大进大出”,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府

  3“工业围城”情况突出,主城区周边钢铁、焦化、建陶、火电、板材等企业分布密集。

  4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相对滞后,推进化工、机械、木业等8个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进展较慢,环境风险较大。

  5齐抓共管合力不够凝聚。临沂市虽然制定了《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但在部署环境保护一些具体工作上责任分工还不严谨,任务分工交叉或边界不清晰。

  6一些职能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环保职责认识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和工作主动性。

  7在“散乱污”企业清理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上,还存在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

  8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未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2018年1至7月份,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蒙阴县、莒南县由基层网格员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均不足20起。

  9基层干部对承担环保工作责任认识不到位,及时发现上报“散乱污”企业等环境违法行为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10日常监管工作还不扎实。部分人工湿地存在“重建设轻监管”问题,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不明确,持续投入不足,罗庄武河湿地、临沭苍源河湿地、蒙阴东汶河湿地等不同程度出现功能退化,影响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

  11蒙山旅游区管委会未配备环保执法人员。

  12临沂鸿泰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曾被给予6次行政处罚,督察时发现该企业在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等方面存在环境违法问题,2万吨氨基乙酸项目未批先建并投产,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在未对氯化铵精馏残渣进行危废鉴别情况下,擅自作为副产品违规出售。

  13“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还不到位,个体小型企业未批先建项目普遍存在。

  14河东区临沂市德利再生资源工业园关闭后,仍有废旧塑料收购和塑料加工类“散乱污”企业在生产。

  15督察期间受理的1323件举报件中,经核实属“散乱污”的举报件占比20.63%。

  16化工企业违规项目整治和进区入园工作进展缓慢。

  17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911件信访案件中,仍有27件未销号,部分已销号的信访案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个别举报案件整改进展慢、整改不彻底,有的还存在以其他问题和处罚代替举报问题整改的情况。

  18督察组现场抽查187件信访案件,有21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19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临沂市4项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中PM2.5、PM10、NO2浓度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减少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57.4%,较2016年下降0.8%。2018年3、4月份臭氧指标分别同比恶化15.9%、17.3%,1至7月份NO2和CO两项指标浓度在全省排名分别列第16位和第14位。

  20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突出。临沂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75万辆,总量居全省第2位;全市货车约29.3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达到10.8万辆,主城区分布有物流园区24家、货运停车场53家;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点多面广量大,对环境空气质量,尤其NOx浓度产生很大影响。

  21全市现有加油站1154家,年销售汽柴油190万吨,加油站规范化管理力度不够,油品管控环节还存有漏洞,油品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22对2台在用柴油车的随机抽查中,有1台车油品硫含量指标不合格。

  23减煤工作压力大。临沂市年耗煤总量占能耗总量的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耗煤量占耗煤总量的90%以上。

  24全省重点调控的“5+4”过剩产能行业中,临沂市涉及7个,仍有钢铁产能560多万吨、水泥产能1100多万吨。

  25散煤用量每年约58万吨,燃用散煤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26部分企业填报的煤炭消耗量数据与实际消耗量不符,经信、统计等部门对数据甄别不细,致使煤炭消费总量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27沂南县经信局提供的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的2017年煤炭消耗量为0吨,企业提供给督察组的煤炭消耗量为2.8万吨。

  28部分行业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化工、板材、皮革制品等行业大量企业废气产生工序不同程度地存在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彻底、未配套安装收集处理设施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

  29高新区吕氏东方家具厂和费县部分小板材厂粉尘、VOCs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严重。

  30部分企业存在缺乏扬尘控制措施,存在物料未覆盖、路面未硬化、无喷淋降尘设施等问题。

  31扬尘工作面覆盖物目数普遍不符合要求。

   水污染防治工作仍有短板

  32部分断面水质达标不稳定。2018年,新沭河大兴桥断面4、5月份总磷分别超标0.26和0.63倍,武河310断面4月份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分别超标0.17倍和0.6倍。

  33全市河流出境断面多,跨界污染纠纷问题时有发生。

  34武河、邳苍分洪道东偏泓、沙沟河等河流水量不稳定,多次出现断流情况,长期断流将会对河流水质和河道生态保护产生较大影响。

  35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解决力度不大。临沂市是农业大市,全市化肥年施用量33万吨,农药年施用量0.9万吨,均居全省第3位,农业污染面广量大,农药、化肥使用不合理,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突出。

  36临沂市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方面缺乏有力措施,农业生态建设还有差距,化肥农药减量、生物肥推广、农膜回收、测土配方等措施实施力度不大。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

  3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大。临沂市城市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138万吨,目前已建成并运行生活污水处理厂29座,实际日处理能力为125.8万吨,每天仍有12.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外排。

  38在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兰山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厂超负荷运行的情况下,主城区实际日处理能力为56万吨,每天约6万吨城市生活污水直排。

  39南涑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未按期开工。

  40河东区李公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逾期未完工,每天约4000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41临沂经济开发区仍有3000-4000吨生活污水未能收集处理,直排进入李公河、玉白河。

  42临沭县清远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4万吨,目前己超负荷运行,实际处理量达到每天4.2—4.4万吨,但城区仍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直排。

  43兰陵县城区污水管网不配套,降雨期间污水溢流问题突出。

  4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滞后。临沂市127个非城区乡镇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与建成104个小型污水处理站的日处理能力不匹配,处理能力低,同时还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生活污水仍然直排。

  45督察组从临沂市提供的正在运行的71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中抽取20个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有12个存在损毁、停运等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

  46郯城县高峰头镇蒲汪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收集管网,并未对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与处置,配套建设的湿地仅仅是两个池塘。

  47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临沂市垃圾渗滤液储存量大。

  48莒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暂存渗滤液量大,建设的渗滤液处置设施实际日处理能力低,且设施存在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现场检查时设施因故障停运。

  49费县富翔垃圾处理厂目前还有约5000吨渗滤液未处理。

  50沂水县垃圾处理厂暂存大量渗滤液。

  51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差距大。临沂市煤焦油、电镀和表面处理污泥、高浓度废盐液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缺口。

  52危险废物储存量过大、超期存放、危废标识不完整、记录不齐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危废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

  53豪门铝业有限公司长期存放危废储存量较大。

  54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钡渣无害化处理设施长期停运,盐酸实际消耗量与理论消耗量差距较大,废渣处置台账造假,大量废渣去向不明。

  55工业园区配套不完善。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个别县区未做到评估优先、设施配套优先、具有环保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先。

  56临沂市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7个开发区仍停留在跟踪环评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仍未与环评机构签订开展跟踪评价协议,4个开发区至今没有实现集中供热。

   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快

  57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临沂市现有的13个自然保护区普遍存在规划未编制或已过期,三区划分不明确,界桩、界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不彻底等问题。

  58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列入《2017年临沂市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方案》,但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绿盾”2017、2018专项行动共排查出违规项目367个,督察发现,仍有27个违法违规问题因情况复杂还未完成整改,蒙山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25个违规建设项目仍未制定整改方案。

  59北大山森林自然保护区、鼻子山森林自然保护区、五彩山森林自然保护区由于成立较早,批准成立的文件丢失,相关管理部门对保护区的界限划定不清楚,保护区内有大量村庄和农田,对部分区域未按照保护区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60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亟待加强。矿山修复工作普遍存在资金不到位,重地形地貌整治、轻植被恢复的问题,整治效果不明显。

  61矿山整合工作进度滞后,部分矿山企业未按计划停产。

  62蒙阴新蒙山矿业有限公司在当地国土局下达了停产告知书后,未被切断动力电源,挖掘机等生产设施均留在现场,有持续生产的迹象。

  63兰陵县安顺矿业未经审批,违法在建一条石子生产线。

  64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还未根本解决。临沂市畜禽养殖面广量大,部分规模养殖场还存在粪污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不高、配套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粪污收集处理工艺简单、时常出现粪污外排等问题。督察期间受理的1323件举报件中,畜禽养殖举报件占比18.97%。

  65小规模及分散养殖场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还有死角。

  66山里赵村附近马陵山林场内,还存在多家分散养猪、养鸡场,粪污无任何处理设施。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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