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突出创新改革推进全市水利跨越发展
去年以来,日照市水利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严重干旱等困难挑战,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型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道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推动日照水利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15年9月16日,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日照召开,对该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深化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改革。将农村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纳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体系统筹推进,在全省率先开展并完成新一轮农村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为全市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该项工作入选“2014年度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一是抓住核心问题先试先行。以后村镇龙口小型水库为试点,紧紧抓住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这一核心,从基础资料调查环节入手,全面查清工程建设历史,完成了权属来源调查、地籍测绘、涉地村指界确认、签订协议、国土部门审核发证等工作,为全市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二是创新水利工程权属认定方式。把权属来源认定作为核心环节重点突破,将水利工程分为确权颁证和划界登记两大类,将确权颁证的水利工程划分为国有、乡镇集体所有两大类,区分不同水利工程类型、不同权属来源类型、不同年代土地政策,确定了各类水利工程在不同情况下的权属认定方式、政策适用范围等。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和部门联动。市委、市政府将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纳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体系,列入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市政府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定期督导检查;水利部门加强与国土资源、财政、林业、农业等部门的联动,最大限度地做到地籍测绘数据资源共享。全市共有3200余处水利工程开展了确权划界工作,共确权颁证94处、划界登记3118处,所有水利工程全部进行了地籍测绘,并划定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良性运行机制,明确落实管护服务主体、责任、资金、标准和考核奖惩,切实保障农田水利设施功能作用和效益的有效发挥。莒县和东港区分别被确定为全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全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在具体工作中,以水利服务民生为出发点,通过承包、租赁、委托管理、拍卖和用水合作组织管理5种方式,明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工程管护经费渠道,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编制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产权、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和人员、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作为推进改革的关键和核心;在管理机制等方面,细化责任条款,完善管理合同,制定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权利关系,为工程发展增添后劲。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派出技术人员对乡镇、村委干部及水库安管员、农村水管员进行培训,全面解读改革政策,阐明改革意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严格运作程序。按照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通过产权公示、公开招投标、签订合同、考核验收四步工作程序,保障了公开、公平、公正改革,农村群众和经营者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提高了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河湖管理体制创新改革试点。莒县于2014年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并通过验收,今年省水利厅将日照市其它县(区)的小型水库全部纳入扩大试点县范围。一是明晰工程产权和管理范围。将小型水库确权划界和管理体制改革同落实、同部署,对小(1)型水库颁发了确权证;对小(2)型水库颁发了划界证书。二是落实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小(1)型水库的管护主体,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三是强化安管员业务能力培训。按照小(1)型水库2名、小(2)型水库1名的标准,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对其实行每年一训、持证上岗制度,作为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四是突出水库安管员考核。采取乡镇水利站考核、县水利局复核,常规考核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管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同薪酬挂钩。
突出抓好东港区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以建立政府主导、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管护机制为目标,以试点为引导,全面落实河湖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河道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试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用于河道日常管护,充分发挥政府“河长”的领导作用和监督考核杠杆作用。目前,东港区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部专家审查,年内将完成实施方案批复及部分试点工作。
探索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新模式。全面开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集中供水管理新模式,以规范化水利站建设为抓手,推行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执法、养护组织一体化,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式,选聘部分水管员、供水合作社社员,调整充实水利站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行农村供水与水利站两位一体管理,水利站依托农村供水提高服务能力,农村供水依托水利站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定位“五个明确”。明确农村供水作为农村公益性事业,成立乡镇供水服务中心;明确乡镇政府在农村供水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引导扶持职责;明确乡镇水利站为农村供水工程国家投资部分代管人,对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和主管道等履行监管职责;明确乡镇供水服务中心作为管理主体、经营主体;明确农民用水者协会是代表村民向供水服务中心反映合理诉求,维护用水户的利益。二是实行统一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从源头到龙头的全程统一管理模式,组建了专业管护队伍,集中供水中心设若干个片区管护人员,实行承诺服务制度,每季度查一次水表,直接查表到户,用户表码全部录入微机,实行微机开票,水费收取直接交供水服务中心,设立供水服务热线电话提供便民服务。三是构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市4个县(区)均开通了水利116服务热线,在全省率先实现116服务热线全覆盖;19个乡镇已建立了防火、防汛、抗旱三位一体专业队伍;探索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推行了“1+3”的水利工程维修管护模式(116水利服务热线+维修养护公司、灌溉合作社、农村水管员),显著提升了水利公共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已新建规范化水利站11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53处。
王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