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办事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申报范围: | 市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申报条件: | 市级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6、《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 8、《山东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0、《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的通知的通知》 11、《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号通”运行管理办法》 |
办理所需证件: | 1、备案申请表(2 份)。 2、总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1 亿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3 份);总投资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简介(3 份)。 3、中外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商务登记证、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的资金信用证明,已在济南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复印件2 份)。 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或节能评估报告表(1 份);节能登记表(3 份); 6、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处室负责人复核—领导签批—窗口发件 |
办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
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不含需要有关专家论证评审时间)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
咨询电话: | 0531-86561776、86561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