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评选活动

08.10.2015  07:36
 

近日,济宁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通知,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拟表彰66户少数民族和谐家庭。

评选活动以“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主题,依照爱国守法、品德高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乐于助人、邻里融洽的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分级评审的办法,分村居评议、乡镇申报、县级推荐、市级审核四个阶段进行。最终由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局共同授予“济宁市少数民族和谐家庭”荣誉称号,并挂牌表彰,切实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传播每个和谐家庭的正能量,不断地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深入。

评选活动旨在以评促创,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发动,让每个少数民族家庭积极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共同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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