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称评定正式启动 相比去年有五大变化
从16日召开的全市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职称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并在政策上进行了调整。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变化一: 新增授权两个高级评审委员会
继续授权我市组建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工程技术三个高级评审委员会,省人社厅首次授权我市组建基层卫生技术、会计专业两个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变化二: 外语计算机能力不作硬性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申报我市工程技术副高,卫生技术正高、副高,基层卫生技术正高、副高,会计专业副高,中小学教师职务副高职称的,有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均可申报,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申报其他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执行省相应高级评委会的要求。
去年,我市设立了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要条件后,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参加正常的职称评审,而对于无初级职称或者初级职称任职年限不够的人员,仍可继续通过绿色通道申报。
变化三: 增加破格申报人员的业务测试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由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高评委单独评审。我市各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可采用笔试、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测试。
变化四: 绿色通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变化五: 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高新区
自今年起,高新区管委会将承接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和核准,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职称评审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